(施工)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智能疏散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智能疏散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21]03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智能疏散系统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东审投备案[2020]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3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93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智能疏散系统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项,智能疏散系统的控制系统、线路和终端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和安装,改造既有设施。,总投资额93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站交通枢纽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站枢纽换乘中心智能疏散系统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天津站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共有地下四层以及一处露天广场,总建筑面积为152526平方米,原有智能疏散系统由于地下结构渗水等原因导致系统功能缺失,故需要对该区域智能疏散系统重新进行整体施工改造。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天津站交通枢纽整个换乘中心一至四层、露天广场各出口处智能疏散系统改造,主要为消防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88.9449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5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 2021年03月2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延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6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帅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招标代理部
邮政编码:300042联系人:李杨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3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帅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6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孙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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