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1404室写字楼招标公告
广场1404室写字楼招标公告
鸿昌广场1404室写字楼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QT********003 |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新工联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天地广场A座2801 | |
公告时间 |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31日 | |
公告总天数 | 10个工作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标的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鸿昌广场1404室,计算租金面积109.03㎡,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物业按现状出租。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计算租金面积 | 109.03㎡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 | |
租金底价 (人民币) | 9,267.55元/月(含税,每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关于深圳新工联南方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物业对外公开招租决议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8535.1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承租方使用前须对物业进行装修升级改造,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或分租,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承租方租用的物业只能用于做办公,不得挪作他用; 4、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5、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6、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7、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保洁卫生; 8、承租方不得在租用房子内使用明火(包括煤气); 9、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 |
特别事项说明 及风险提示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2.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2.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2.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3、该物业已有办公装修,如确需二次装修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装修须按照政府及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报送出租方。 4、水电设施及楼宇内部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5、房屋交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若出租方未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日起1个月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可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出租方应将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押金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6、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
报名登记时间 | 公告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18535.1元 | |
交纳保证金时间 | 公告期满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 |
开户账号 | 1695 0000 0000 4625 4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
传真 | ||
业务投诉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深圳联交所业务受理大厅 | |
网址 | http://lhxq.szzfcg.cn 、www.sotcbb.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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