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1-3-18 | 阅读数:17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1-042

三、招标内容:造气车间吸附剂、脱氯剂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5、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及产品的投运业绩。

6、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7、涉及专利技术的提供应提供使用授权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无

10、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7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七、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与时间:

1、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购买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29日),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跨月不予开具发票)。

2、本次开标投标人可选择是否来现场,如不来开标现场,在开标前3天招标人必须收到投标文件的纸质版、电子版。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

八、物资需求:

吸附剂 16m3、脱氯剂44 m3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17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0000元)

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行号:104884001015

账号:107629231866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北京时间10: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U座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蔺 永 电话:0991-2365975

技术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0902-7175927

注册联系人:王建菲 电话:0902-7175927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王建菲 电话:0902-7175927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标签: 脱氯剂 吸附剂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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