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火炬点火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火炬点火系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火炬点火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火炬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火炬系统是将一期装置各个控制点放空的有毒有害气体汇集后在火炬上燃烧,变成无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一期火炬系统设主火炬、酸性气火炬各一套。

点火控制系统

一期主火炬设4台长明灯,酸性气火炬设1台长明灯,长明灯保持常燃。

每台长明灯配设一台高空电点火装置,即共设有5台高空电点火装置。

地面内传焰点火作为备用点火方式,所有长明灯共用1台地面内传焰点火器。

高空电点火装置可以实现自动、遥控、现场手动三种点火方式,地面内传焰点火作为备用点火方式,设置现场手动点火功能。

注:备件更换及修复主要以检查情况确定工作量,所需备件单独报价。

名称

型号

 备注


高可靠高性能型火炬点火装置

WS-GGHD-Ⅲ



高能双极火焰点火器

WS-GSHD-Ⅲ



高压联接转换器

WS-GLZQ—Ⅲ



高压点火电极

WS-GDDJ-Ⅲ



高压电极石英绝缘子

WS-GSYJ-Ⅲ



高压石英支撑绝缘子

WS-GSZJ-Ⅲ



特种高温高压祼线

WS-TGGL-Ⅲ



特种高压高温电缆

WS-TGGD-Ⅲ



地面爆燃点火器

WS-DBHD-Ⅲ



热电偶

WRNK-K



太阳能航空障碍灯



主要设备参数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3.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3.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3.3.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具有所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元)。

3.8.2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8日8时00分到2021年3月24日17时00分

4.2 投标服务费:200元(人民币)

投标服务费按标段(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服务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服务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 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6.其他

6.1 本项目招标,计划工期:7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3 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招标编号**标包(段)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费单、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 永城市

开户行:永城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 ****************3227

6.5 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五日内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联系电话:139*****515,邮箱:********35@qq.com】。

6.6 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招标组织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点火系统 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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