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公告

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公告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

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yjt-jt-pw-gk-*******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需求单位为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需求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经营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次)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交货期要求有与下表不一致的,以下表为准)

分标编号

包号

货物名称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001

1

电力电缆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用户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需打印成纸质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投标。

(1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20)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和评分权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投标详见附件1,投标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3.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外购情况详见附件1,投标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能源工业云网招采中心(http://z.e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数字证书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

4.3申请CA请先仔细阅读能源工业云网招采中心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CA申请教程”(https://z.esgcc.com.cn/HelpCenterController.do?method=toBidViewDetail&objId=83b0417a-0c64-43b1-b31f-49da03182f14)后点击首页“购买CA”完成操作。(特别提示:①首次申请办理CA的用户,汇款成功并上传缴纳凭证,通过审核后可获取报名权限,CA会在15天内由顺丰快递发出,在此期间投标人可再次报名其他项目。收到CA后,请根据“帮助中心-CA绑定指南”进行绑定。②其他CA相关事宜请通过“帮助中心-CA常见问题”了解。③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4获取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负责解答投标人在能源工业云网招采中心注册、报名、申请CA和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的问题。投标人应妥善保管能源工业云网招采中心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为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无论外地或本市投标人均采用邮寄方式,同时将电子文件上传到指定地址。

(一)邮寄方式:

1.邮件接收人: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 阎女士(收件人名称必须填写完整)

2.邮件联系方式:***-********

3.邮件接收地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前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裕路29号旁)。

4.邮件寄送进度: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5.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投标人全称、批次名称。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及封装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新增免责条款:如发生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递交地点、拆封投标文件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投标人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电子邮件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投标人于2021年04月08日09:30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发送至https://v2.fangcloud.com/collection/86897d847b461cd09a4989a7706c6046(须为已签字盖章版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经压缩后发送,开标文件需另附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为便于评标前准备,建议于04月07日16:00前发送)。电子邮件命名方式:“三源电力集团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分标编号+投标人公司全称”,邮件名称不得更改!

参与多个分标的投标人,将全部投标文件压缩至一个加密压缩包。电子邮件附件命名方式如下:一层文件名(指加密压缩包):三源电力集团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投标人全称,二层文件名(指各分包文件夹):分标号+包号+投标人简称,三层文件名(指PDF文件):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可编辑版开标文件。

2. 投标人需在截标前30分钟内(截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将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sywzmima@163.com),解密密码应设置为同一密码,密码格式为六位数字,电子邮件命名方式:“三源电力集团2021年第五批物资招标采购解密密码+投标人公司全称”,邮件名称不得更改!如未按约定时间发送密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无法解密的,视为弃标。

3. 当电子版发送的投标文件与逾期寄到的纸质投标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本批次评标,如由此而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截标前寄到且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及解密密码,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其他

电子邮件发送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

1.如邮寄件在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前未寄到,且电子版投标文件在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前未按要求上传,视为投标人未递交。

2.如邮寄件在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前未寄到(延迟),电子版投标文件在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30前已按要求上传,且文件解密密码已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视为已递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09:30时(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不邀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将请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基准价浮动系数抽取(如有,由招标人代表抽取)、投标报价解密。开标后会将投标报价发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能源工业云网招采中心进行公示。投标报价公示期:开标结束后1日。如投标人对报价公示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并将异议情况发送至sywz611@126.com

开标地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裕路29号旁)。

7

8.联系方式

8.1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裕路29号1号楼125-130室

邮编:300304

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穆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项目联系人:阎女士、邵女士

电话: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早8:30-12:00,晚13:30-17:30)

电子邮件:sywz611@126.com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账号:

收款人名称: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966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人名称: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号:****************16

联行号:********8179

9特别说明

1. 本次采购货物明细详见公告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和评分权重”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2.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物料描述”或 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投标。

3.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信息表,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如投标人以批次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12: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年度保证金除外)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招标的批次、分标号、包号,例如:2021三源集团五批物资001-1保证金

如投标人交纳年度保证金,需在开标文件及商务文件中附天津三源招标有限公司开具的专用证明(复印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依据,该证明(复印件)同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投标人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年度保证金,需在开标文件及商务文件中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依据。

4.特别注意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拷贝到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且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均需提供。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当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和第一章不一致时,以第一章为准;以下例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相冲突的,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为准;当资质业绩条件和评分权重表要求与技术规范书要求相冲突的,以资质业绩条件和评分权重表要求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特别提醒和说明”有重要修订,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执行。

6.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7.最高限价:设定了包内行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包最高限价(含税),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以往履约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投标。

9.投标人须对交货时间作出应答。

10. 本次招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未含税单价、含税单价、未含税行总价、含税行总价、含税包总价均以“万元”为单位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如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填报投标报价,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 本次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须为U盘形式,若递交的U盘内无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即投标内容为空,该投标文件视为否决。

12.本次投标文件包封及装订要求与以往不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和3.7.5,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不予受理。

13资质业绩

13.1本次招标如果一个标包内所有投标人业绩均不满足专用资质业绩条件要求,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13.2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尚未开展相关认证(如生产许可证、CCC产品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的,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13.3对于国家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之“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或行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其他物资,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规格、试验内容和主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人、试验样品的制造人应为投标人(代理投标除外)。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以用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其他形式的检验、试验报告代替,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验、试验的产品,无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14. 三级专区平台服务

14.1在本次招标采购中,中标人与需求单位签订协议。需求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在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上履约,需求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履约具体流程如下:需求单位、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三方签订采购业务合作协议,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中标人按照中标结果完成中标人入驻、开店、商品上架等工作。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标结果向中标人采购物资,同时,通过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网址:http://j.esgcc.com.cn)按照中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向需求单位提供物资。需求单位在电商化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下单采购物资,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线上实时将需求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扣除0.8%)流转给中标人,并向中标人采购需求单位订单商品,同时约定,由中标人直接向需求单位发货并开展履约服务。

需求单位在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上选购商品,形成选购单。选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发给中标人。中标人备货完成后发给需求单位。送货时,打印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统一标准的配送单,需求单位验货收货。

14.2各潜在投标人均须按照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投标报价,但在中标后及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税前单价保持不变。具体详见财政部财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注:(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扣除的0.8%平台服务费,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中标价格不予调整;2.“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化采购业务合作协议”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_合同条款)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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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资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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