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的时间和范围:为了精细化、专业化的完成2021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局计划将部分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外包给具备相关经营许可的服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防汛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库内物品的清点及保管;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二)临时购买应急、防汛设备和物资;应急、防汛设备和物资的调动和运输;现场指导规范、安全的使用应急、防汛设备;应急、防汛设备的现场故障紧急维修。
(三)区内吐水口、积水点、易涝点的现场巡查,随时更新水位变化并上报数据。
(四)做好防灾、减灾其他应急处置服务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采购响应声明(附件1);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附件3);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
(五)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5)
(六)报价表(附件6)。
五、材料的提交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应提供本通知附件4、附件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灾害管理科。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应急管理局内部组成5人的评审小组,从所有递交采购响应材料的供应商中选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确定一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三)评审小组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交的采购响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等择优的原则,议定中标者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采购通知相关内容将作为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政务中心502办公室
联系人:盛学森
电 ?话:89545091 17390009596
长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的时间和范围:为了精细化、专业化的完成2021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局计划将部分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外包给具备相关经营许可的服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防汛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库内物品的清点及保管;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二)临时购买应急、防汛设备和物资;应急、防汛设备和物资的调动和运输;现场指导规范、安全的使用应急、防汛设备;应急、防汛设备的现场故障紧急维修。
(三)区内吐水口、积水点、易涝点的现场巡查,随时更新水位变化并上报数据。
(四)做好防灾、减灾其他应急处置服务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采购响应声明(附件1);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附件3);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
(五)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5)
(六)报价表(附件6)。
五、材料的提交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应提供本通知附件4、附件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灾害管理科。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应急管理局内部组成5人的评审小组,从所有递交采购响应材料的供应商中选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确定一家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三)评审小组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交的采购响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等择优的原则,议定中标者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采购通知相关内容将作为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政务中心502办公室
联系人:盛学森
电 ?话:89545091 17390009596
长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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