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街道程家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建设(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明街道程家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建设(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明街道程家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程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对新明街道程家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建设(二标段:党建雕塑、行走的党支部前、后门及古典宣传栏、仿古小品;项目编号:SYSZGC2021-007)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明街道程家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标段:党建雕塑、行走的党支部前、后门及古典宣传栏、仿古小品)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程家广场党建雕塑翻新、行走的党支部长廊升级前门、行走的党支部长廊升级后门;古典编组宣传栏;仿古小品;行走的党支部展板更换;国旗杆;党建展板7块;窗帘。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天09:00时起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公建;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无需提供);

4、投标邀请书回执。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和开启时间:2021年4月6日13:00点(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公建;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受邀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3月23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程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51B栋

联系人:安广丽

联系方式:13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公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yszgc@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墙 社区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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