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招标公告

冷却塔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冷却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冷却塔

交货时间:至 2021062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投标,要求生产型企业注册资

金 200 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 3 年以来类似产品生产型企业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

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

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

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

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

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注册资金、结算支付方式及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款,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

材料原件的权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3-18 15:00 至 2021-03-25 08:3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

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3-25 08:3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漆耀东 联 系 人: 朱雁

电 话: 0812-3397756 电 话: 0812-3381896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一、技术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规格等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方报价时的参考,待投标方中标或成交

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改变现有安装尺

寸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现场安装、使用要求。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

相关的技术协议后再供货;所供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格报告后,

办理结算。

3.因委托方案对应多个项目,方案中的技术附件详见对应项目。

二、供货要求:

以标的物需求一览表要求为准。

投标时必须报出可确保供货的交货期,中标(成交)单位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逾期每天将按合同

含税总金额的 1‰承担违约金(但累积计算不超过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0%),逾期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

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委托方合格供应商且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或虽未缴纳年度保证金,但中标

或成交金额小于 50 万元的,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年度保证金且中标或成交金额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合格供应商缴纳合同标的额(含税)10%的履约保证金。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的需缴纳合同标的

额(含税)10%的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收取保函)。

四、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中标或成交金额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按中标或成交合同总金额(含税)的 5%

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原则上不收取保

函。

五、投标报价要求: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

六、产品质量要求:卖方(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采购人)使用要求。当卖方(供

应商)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采购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1、对问题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

2、向卖方(供应商)收取产品该项合同(含税)5%的违约金;

3、当对买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采购人)有权按照全额损失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采购人)供应商评价。

七、质量异议管理要求:

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3、 1 年以上合格供应商,年度质量异议金额超过 5‰,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若为内部单位或战略供

应商需上报公司,集团审批。

二、 采购附件

合同主要条款.doc;攀长钢圆形逆流式冷却塔技术要求 2020.12.26(第二版)(3).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4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841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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