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土地整理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以兴财建【2011】130、【2012】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扎赉特旗二龙山工作部、宝力根花苏木、阿尔本格勒镇、巴达尔胡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383.11公顷。
2.3 合同估算价:532.74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3年5月10日~2013年11月10日
2.5 招标范围:兴安盟扎赉特旗二龙山工作部兴隆村土地整理项目、宝力根花苏木胡日宝力高嘎查土地整理项目、宝力根花苏木三合村土地整理项目、阿尔本格勒镇白辛嘎查土地整理项目、巴达尔胡镇德发村土地整理项目、宝力根花苏木那金嘎查土地整理项目。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上任一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后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 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6日12时0分,地点为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联系人:武凤霞
电 话:0482~
******* 2013年 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