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喷漆房漆雾废气及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改造升级项目》批前公示
《淮北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喷漆房漆雾废气及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改造升级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北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喷漆房漆雾废气及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龙湖高新区管委会内)
联系电话:0561-4336157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喷漆房漆雾废气及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单位:淮北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高新区神龙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淮北市众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喷漆房漆雾废气及焊接烟尘废气处理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高新区神龙路,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N33.988541、E116.906609。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购置喷漆房设备和焊接烟尘废气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330.4万元,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8%。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施工期基本无大的土建工程,仅需对车间进行分隔和安装设备,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固废: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废包装物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噪声:施工设备等产生的设备噪声。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点组、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主要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漆桶、漆渣、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碳、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废劳保品。
三、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
本扩建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电钻等。此类设备噪声级一般在70~85dB(A)之间。
本扩建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不许在夜间施工。同时采取以下防治对策:
①应选用声功率级较低的设备;
②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声源迭加影响,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
③适当采取一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建筑垃圾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本扩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的外包装等,应派人收集分类存放,后由废品收购站统一回收。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点组、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喷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点组、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引入中央除尘系统吸收处理,收集的废气经1套中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放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排放限值;喷漆废气经喷淋预处理+干式过滤+活性碳吸咐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排放限值。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设一个雨水排口和一个污水排口;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最终排入龙河。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减振底座,再通过隔声降噪,绿化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噪声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①水性漆空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收集后分别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②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协处理;③漆渣、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碳、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废劳保品经统一收集,由厂区危险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④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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