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实施,现对该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
(二)建设地点:锡林南路至昭君路,滨河北路至乌海东街;成吉思汗大街东口至兴安路,云中路和南二环十字交叉口西南角,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通道路至西二环。
(三)建设规模:锡林南路至昭君路全长1580米,滨河北路至乌海东街全长1240米;成吉思汗大街东口至兴安路全长3440米,云中路和南二环十字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53000平方米,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全长2433米,通道路至西二环全长6337米。
(四)计划投资:四标段约3500万元,五标段约7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计划工期:80日历天。
三、招标内容
(一)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五个标段进行发包,投标人可以针对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2013年第一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其中一、二、三标段另发公告。
四标段:乌海东街(世纪十八路)、锡林南路道路绿化工程,位于锡林南路至昭君路,滨河北路至乌海东街;其中锡林南路至昭君路全长1580米,滨河北路至乌海东街全长1240米。
五标段:东北二环(成吉思汗大街东口至兴安路)、南二环与云中路节点绿化工程、西二环(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新华西街分车带及节点绿化(通道路至西二环)工程,位于成吉思汗大街东口至兴安路,云中路和南二环十字交叉口西南角,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通道路至西二环;其中成吉思汗大街东口至兴安路全长3440米,云中路和南二环十字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53000平方米,南二环至鄂尔多斯西街全长2433米,通道路至西二环全长6337米。
(二)招标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内蒙古新天立网 网址:www.nmgxtl.cn
六、报名须知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及预审时间:201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三)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com.cn)
提示:没有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锁的报名单位须先购买身份验证锁方可报名(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大厅投标报名窗口),网上报名后须向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及预审资料。
(四)预审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预审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昱华大厦B座四楼。
(六)报名及预审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8、项目负责人为园林工程师的须提供园林工程师证书及劳动合同;
9、呼和浩特市市内投标单位须提供附件二、附件四;
10、呼和浩特市市外投标单位须提供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资格复审
(一)审查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查地点:另定。
(三)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资格预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壹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3年4月19日14:00-17:00, 2013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25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
(三)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四)售 价:2000元/套/每标段。
九、投标保证金
(一)递交时间:2013年5月2日17:00前。
(二)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三)递交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四)收款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户行及账号: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7
2、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154*****3601
3、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
4、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上述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十、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另定。
(二)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国强
电 话:****-*******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李若雪
电 话:****-*******、186*****649
传 真:****-*******
邮 箱:nmxtl@163.com
附:附件一 关于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附件二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三 呼和浩特市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四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状况查询结果书
提示:外进企业到呼和浩特市建筑业企业管理站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
(自治区内入呼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申请所需资料)办理外进备案
网址:http://www.hhcin.gov.cn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关于呼和浩特市外来施工企业
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下列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为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呼和浩特市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注册地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呼和浩特市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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