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巷村绿色高效农业设施钢架(构)大棚及基础配套(二期)招标公告
洪巷村绿色高效农业设施钢架(构)大棚及基础配套(二期)招标公告
洪巷村绿色高效农业设施钢架(构)大棚及基础配套
(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20210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洪巷村绿色高效农业设施钢架(构)大棚及基础配套(二期)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庄街道洪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洪巷村
2.2工程规模:约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温室基础、钢结构骨架、湿帘系统、遮阳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95万元;
2.5工期: 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3月 30日至2021年5月13 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钢结构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作为证明材料, 如果没有中标通知书,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出具建设单位证明等方式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共1个标段。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6.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6.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6.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 18日~2021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路276号(新庄街道办事处)建设局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0年10月~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3月 18日至2021年3月2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
(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新源城市花园城管中队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10、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满一周年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80%,余款第二周年付清。
8、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3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进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接受“锡康码”检验,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基本信息核查登记,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政府网站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新庄街道洪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赵女生
电话:87563091
2021年3月18日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 | 投标人承诺 品牌(型号) | 备注 |
1 | 热?镀锌管圆管 | 飞龙,友发,中天 | 型号详见清单 | |
2 | 绿白膜 | 青州辰达,亿德塑业,百农益达塑业 | 型号详见清单 | |
3 | 电缆 | 远东电缆,江南电缆,远程电缆 | 型号详见清单 | |
4 | 水泵 | 上海人民,常州绿一,上海成峰 | 型号详见清单 | |
5 | 电机 | 上海行传,上海上工,浙江大元 | 型号详见清单 |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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