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思线建材市场至检察院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晋思线建材市场至检察院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绿春县晋思线建材市场至检察院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绿春县晋思线建材市场至检察院段路面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春县晋思线建材市场至检察院段路面修复工程已由绿发改复【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晋思线建材市场
2.2建设规模:路面修复2.25公里
2.3计划投资:49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有二年以上施工经验,类似公路业绩、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投标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州外投标申请人应按红河州建设局公告第 5 号《红河州州外企业入州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7:3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绿春业务部(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4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绿春业务部:行贿犯罪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绿春县业务部(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联系人:杨建国 联系电话:137*****065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杨福德(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杨建国
  电 话:137*****065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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