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部分广告媒体招商公告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部分广告媒体招商公告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是“新中国民航的摇篮”,1950年8月1日,新中国第一条民用航线从这里起飞。天津机场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西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机场片区内,距天津中心城区13公里,距天津海港码头30公里,距北京中心城区134公里。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T1航站楼:2008年启用,面积约为11.6万平方米,T2航站楼: 2014年8月28日竣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可满足2500万-5000万/年旅客的出行需求。
一、 招商项目介绍
本次招商媒体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一、二号航站楼部分媒体广告项目,共2个组段。
组段 | 媒体编号 | 媒体位置 | 媒体形式 | 媒体数量 | 媒体规格 (长×宽×厚/ | 媒体面积(以实际建成为准/单位㎡) |
组段一 | TJTSN-21N-L003 | 9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5块双面屏 | (4-4.5)×(2.1-2.3)×0.6 | 8.4-10.35 |
TJTSN-21N-L004 | 9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4-4.5)×(2.1-2.3)×0.6 | 8.4-10.35 | ||
TJTSN-21N-L005 | 10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2.4-2.45)×(3.5-3.7)×0.6 | 8.4-9.065 | ||
TJTSN-21N-L006 | 10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2.4-2.45)×(3.5-3.7)×0.6 | 8.4-9.065 | ||
TJTSN-21N-L007 | 11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4-4.5)×(2.1-2.3)×0.6 | 8.4-10.35 | ||
TJTSN-21N-L008 | 11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4-4.5)×(2.1-2.3)×0.6 | 8.4-10.35 | ||
TJTSN-21N-L009 | 12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2.4-2.45)×(3.5-3.7)×0.6 | 8.4-9.065 | ||
TJTSN-21N-L010 | 12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2.4-2.45)×(3.5-3.7)×0.6 | 8.4-9.065 | ||
TJTSN-21N-L011 | 13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4-4.5)×(2.1-2.3)×0.6 | 8.4-10.35 | ||
TJTSN-21N-L012 | 13号行李转盘上 | LED电子屏 | (4-4.5)×(2.1-2.3)×0.6 | 8.4-10.35 | ||
组段二 | TJTSN-21N-L003 | T1、T2航站楼 | 大安检筐 | 792现场使用+150备用筐(以机场方要求为准) | 0.535×0.35×0.15(外形) 0.435×0.25 (底部) 尺寸误差±3% | - |
安检通道 | 智能安检筐 | 预计部分安检通道变更为智能安检通道,成交商需按机场要求提供智能安检筐 |
具体媒体位置及实景图详见附件一
二、 经营期限
1、组段一媒体经营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05月06日起至2024年05月05日止。组段一媒体由成交商负责建设施工媒体标准需符合招商方及机场方的相关要求。若因招商方、机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延后,招商方将以书面确认的方式给予该部分媒体合同期相应顺延。若因成交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拖延,招商方将不给予合同期顺延。
2、组段二媒体经营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04月26日起至2022年04月25日止。安检筐由成交商负责提供,安检筐需符合招商方及机场方的相关要求。若因招商方、机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延后,招商方将以书面确认的方式给予该部分媒体合同期相应顺延。若因成交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拖延,招商方将不给予合同期顺延。
因预计部分传统安检通道将变更为智能安检通道,成交商需按机场方要求出资提供智能安检筐替换传统安检筐,组段二媒体经营期限不变。智能安检筐数量及提供时间暂未确定,以机场方确认的时间及数量为准。
三、参与招商公司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参与招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 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1年3月18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招商方的合作中不存在计提欠款情况;截至2021年2月28日不存在计提欠款情况。
7. 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1年3月18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8. 截至2020年1月31日,与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不存在严重欠款行为。
9. 本次招商媒体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
1.计提欠款指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公示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2.严重欠款行为指:
(1)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三地(含)以上机场存在计提欠款。
(2)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任一地机场存在账龄达六个月(含)以上计提欠款。
(3)在北京首都机场广告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经营机场范围内任一地机场存在因客户欠款导致的法律诉讼案件及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请有意向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购取,每本人民币300元。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盖章的账户信息。
购买招商文件的方式仅支持汇款,有意向购买招商文件的公司请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天津机场支行
账号:********9869
购买时间:2021年3月24日(周三)至2021年3月30日(周二)
购买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机场办公区机场大厦8楼801(市场部)
联系人:刘胜君、何秋红、赵坤芳、李跃
联系电话:***-********/3595
邮政编码:300300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一:媒体位置及实景图
组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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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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