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四害”消杀服务招标公告

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四害”消杀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所需“四害”消杀服务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
2、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四害”消杀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 “四害”消杀服务 数量: 一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04月01日至2013年04月11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04月11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4月15日15:00(星期一)(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查询网址:<http://www.szzfcg.cn>)。
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征宇、易睿
联系电话: 0755-****************
传  真: 0755-********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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