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
(补充)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已由玉溪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玉溪市抚仙湖流域。
2.2项目基本情况: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包括西大河水库与虎山河水库环保疏浚工程;西大河水库与虎山河水库水质净化工程;水塘改造工程,梁王河道防护体系建设工程等。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总周期:共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抚仙湖梁王河小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补充)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等。原设计实施单位作为项目的总体负责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对本次招标内容的设计负责。中标人需提交相关设计成果交总体负责人,并协助和配合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成果的定稿、送审及报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跟踪服务由总体负责人负责。
2.6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 164 号)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2)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珊瑚路123-7号一栋二单元二楼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玉溪市珊瑚路123-7号一栋二单元二楼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幢一楼(聂耳路2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4号 地址:玉溪市珊瑚路123-7号一栋二单元二楼
联系人:太坤平 联系人:吴永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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