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3-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12月21日,该标的资产总债权金额人民币71,414,389.51元,其中:未偿还本金金额人民币43,102,872.00元,利息金额人民币28,193,765.51元,代垫费用人民币117,752.00元。

一、债权分户情况

(一)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1日,债务人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41,537,747.26元,其中本金30,000,000.00元,利息11,530,947.26元,代垫费用6,800.00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2日,注册地南平市环城路9号,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经多次股权变更,现股权结构为范其东出资300万,股比25%,刘标英出资900万,股比75%,法定代表人为范其东。企业主要经营废旧物资再生利用、销售;钢材、生铁、焦炭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产品、建材、水泥熟料、耐火材料、机械设备、化纤面料、服装、针织纺品、布匹、皮棉、棉籽的销售;从事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目前已停产。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1:南平市祥明畜牧饲料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南平市夏道洋丹仔北侧山坡,法定代表人吴祥亮。经营范围:饲料加工;生猪、水产养殖;果树种植;装饰材料;建材的销售;提供畜牧饲料技术咨询、服务。目前已停止生产。

保证人2:范其东,男,1968年4月2日生,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下坂36号,南平市鑫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3:黄玉花,女,1970年9月18日生,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下坂村下坂36号,范其东配偶。

保证人4:刘标英,男,1964年11月24日生,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省璜村八都旧街41号,南平市鑫亿物资有限公司股东。

保证人5:黄赛芬,女,1963年2月24日生,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省璜村八都旧街41号,刘标英配偶。

保证人6:黄敬柯,男,1959年4月1日生,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紫云前进巷1-17号1101室。

保证人7:陆华,女,1971年6月7日生,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紫云前进巷1-17号1101室,黄敬柯配偶。

保证人8:林天,男,1989年3月12日生,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山边村山边街39号。

保证人9:黄春霞,女,1988年2月23日出生,住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新壶村玉壶里85号。

4、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南平市柯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平市江滨南路228号(山水华庭)10套别墅及15套商用房产,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2957.48㎡、土地使用权面积2224.95㎡,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891.09㎡、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38.89㎡,具体明细如下:

房号

性质

建筑面积/㎡

担保本金额度/万元

D1幢

别墅

287.04

250

D2幢

别墅

325.6

300

D3幢

别墅

285.91

250

D4幢

别墅

285.91

250

D5幢

别墅

285.91

250

D6幢

别墅

260.91

250

D9幢

别墅

442.23

400

D10幢

别墅

241.29

250

D11幢

别墅

241.29

250

D12幢

别墅

301.39

300

28幢5层8套商业房

商业

891.09

150

28幢5层7套商业房

商业

100

合计

3848.57

3000

上述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位于延平区,其中别墅均为现房,目前全部空置。商业房位于公寓楼5层,目前空置。

5、诉讼情况

2017年8月贷款行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4月16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4月28日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两位保证人提出上诉,由省高院开庭审理,由于证据不足,上诉人撤回起诉,2018年9月省高院出具二审裁定书,驳回上诉请求。2019年1月省高院刊登判决文书公告,4月22日南平中院受理执行立案,24日收到法院出具的财产保全告知书。

本债权执行案件于2019年10月9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首封省高院案件执行抵押物,待执行完毕可参与受偿分配。目前尚未开始评估拍卖。

(二)福建省南平市天晟肉食品批发有限公司

1、主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1日,债务人福建省南平市天晟肉食品批发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29,876,642.25元,其中本金13,102,872.00元,利息16,662,818.25元,代垫费用110,952.00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平市天晟肉食品批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15日,注册地为南平市东岭路56号,注册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张和良。主要经营范围:猪、牛、羊收购、批发、零售等。经历了多次股权变更,目前股东处出资比例为:张和良出资990万元,股比55%;陈琼出资810万元,股比45%。企业目前已停产。

3、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1:南平市闽良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20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张和良出资740万元,占注册资本74%,陈琼出资260万元,占注册资本26%,法定代表人张和良。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等,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火车站七道新库。

保证人2:张和良,男,1967年12月18日出生,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六里143号102室,企业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3:陈琼,女,1968年4月21日出生,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六里143号102室,张和良配偶。

保证人4:刘华金,女,1978年2月8日出生,住南平市延平区紫云岗24号10幢101室。

保证人5:刘剑平,男,1976年2月4日出生,住南平市延平区水东兴达路11号202室。

4、抵质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张和良、陈琼名下位于南平市建东路11号水东明翠综合楼一层1、2、07-09、12-16、34-35号店面,建筑面积合计1397.22㎡,房产权证号:南房权证字第********3-1、********3-2;********4-1、********4-2;********5-1、********5-2号;土地证号:南国用(2014)第002628-002630号。抵押物为水东菜市场店面其中一部分,目前出租整体用作经营菜市场,原抵押后租约已到期,现情况不详。

5、诉讼情况

2017年1月贷款行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3月31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目前已进入执行。抵押物司法评估价2031.52万元。2019年2月一拍流拍,流拍价1625.22万,2019年3月二拍,二拍流拍价1300.17万元,2019年6月7日变卖结束,案件暂终结本案执行。

二、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

处置方式:2户债权组包公开转让处置。预计于2021年3月-2021年4月委托拍卖机构在福州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具体请关注我司官网公告(http://www.gwamcc.com)。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五、公告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的举报。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3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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