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酒店室内顾问咨询招标公告
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酒店室内顾问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酒店室内顾问咨询(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酒店室内顾问咨询
2.2建筑规模:酒店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9号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35日历日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中“酒店室内设计任务书中3.4各阶段标准设计周期建议”)
2.5建设内容及设计(招标)范围:
2.5.1建设内容:
酒店入口雨棚区、大堂、大堂吧、电梯厅及轿厢、餐厅(酒吧)、宴会厅、会议室、室内外交界客用区域及相关公共配套范围;所用客房及行政酒廊等。
2.5.2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入口雨棚区、大堂、大堂吧、电梯厅及轿厢、餐厅(酒吧)、宴会厅、会议室、室内外交界客用区域及相关公共配套范围;所用客房及行政酒廊等方案设计工作。
以上具体信息详见第五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2.6 设计服务阶段:方案设计。
2.7 设计深度:各专业设计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伙制企业除外)。
2. 投标人具有国际知名酒店室内设计团队,三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三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国际奢华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方案设计(须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区、客房部分)业绩。
3.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能力及装备。
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纪录,信誉良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8. 投标人及团队须在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有“美国GOLD KEY AWARDS金钥匙奖”或“美国Hospitality Design Awards (HD)酒店设计奖”或“新加坡AHEAD Asia亚洲酒店体验与设计大奖”的获奖经历。
9. 主创设计人具有十年(含)以上的室内设计经验,主持或主创不少于三个国际奢华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方案设计业绩。
国外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2. 投标人具有国际知名酒店室内设计团队,三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三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国际奢华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方案设计(须包含但不限于公共区、客房部分)业绩。
3.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能力及装备。
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纪录,信誉良好。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及团队须在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有“美国GOLD KEY AWARDS金钥匙奖”或“美国Hospitality Design Awards (HD)酒店设计奖”或“新加坡AHEAD Asia亚洲酒店体验与设计大奖”的获奖经历。
8. 主创设计人具有十年(含)以上的室内设计经验,主持或主创不少于三个国际奢华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方案设计业绩。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时间:2020年12月 14日-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2 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5室
5.3 文件费用: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报名资料:(1)国内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业绩复印件(须提供体现合同日期、签字盖章页、合同委托范围等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奖项复印件(须附获奖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业绩复印件(须提供体现签字盖章页、主创设计人等证明材料);(2)国外投标人请携带设计许可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业绩复印件(须提供体现合同日期、签字页、合同委托范围等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奖项复印件(须附获奖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业绩复印件(须提供体现签字页、主创设计人等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不方便现场购买,投标人可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5.4条约定的资料扫描件、标书款电汇底单和投标人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一同发至下述邮箱,我公司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标书款到账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联系人:樊鑫硕,邮箱:fanxs@biddingcitic.com,联系电话:***-********转180、132*****461。
标书款汇至:
收款单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具体以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具体以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居然大厦19层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5室 |
邮 编:/ | 邮 编:100004 |
联系人: / | 联 系 人:樊鑫硕 |
电 话:***-******** | 电 话:***-********-180、132*****461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fanxs@biddingcitic.com |
2020年12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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