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2-9#、16-18#泊位港池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防城港2-9#、16-18#泊位港池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2-9#、16-18#泊位港池清淤工程项目业主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2-9#、16-18#泊位港池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防城港市。 2.3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维护性清淤,清淤范围为2#-8#、9#及16#-18#泊位,清淤面积约28.5万㎡,清淤方量约为38.1万m3。 2.4招标范围: 清淤范围: 2#-8#泊位码头停泊水域及调头水域:XWK9+750~XWK8+325段,清淤量约为25.3万m3; 9#泊位码头停泊水域及调头水域:XWK7+800-XWK7+425段,清淤量约为2.4万m3; 16#-18#泊位码头停泊水域及调头水域:XWK5+800~XWK5+000段,清淤量约为10.4万m。 断面范围内底标高达到设计要求的停泊水域和调头水域清淤。停泊水域和调头水域的清淤范围以提供图纸为准,维护疏浚工程如下表:
主要工程内容为停泊水域和调头水域维护性疏浚工程,包括通航安全措施、抛泥区手续、施工环保监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交工验收前第三方测量以及废弃物倾倒、建筑工程保险等内容工作。本招标范围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为6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三年累计利润为正值。 3.3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清淤、疏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水工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清淤、疏浚、吹填、围堰工程)。 3.6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水工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清淤、疏浚、吹填、围堰工程)。 (2)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3)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或以上。 (4)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5)财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或以上。 (6)测量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测量工作3年或以上。 (7)专职资料员:1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8)设备要求:满足工期要求的自有或租用的合规船只。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凭本单位帐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投标单位登录(新)或直接登录:http://111.59.159.41:10024/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09时30分。 5.2投标截止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1-04-08 09:30:00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fcg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东港区大道1号)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8号滨海明珠小区1#楼2层201号 联系人:邱工 电话:****-******* 传真:****-*******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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