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编号:环闽南招【2021】第010号
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均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同时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含制造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内、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内、存在行贿案件的)的书面声明。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记录,发现虚假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网络)。
6.投标合同包一须附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现金提交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9.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0.询问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含传真件和电子邮件)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http://lsj.fujian.gov.cn/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和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告栏。
13.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方为有效,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储备库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阴南山 邮编:353033
电话:189*****707
联系人:陈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邮编:353000
电话:189*****720
联系人:小陈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台)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
1 | 1-1 | 补仓机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89000 | 5000 |
1-2 | 移动式高效振动筛 | 1 | 90000 | |||
1-3 | 扒谷机 | 2 | 56000 | |||
1-4 | 水平输送机 | 2 | 58000 | |||
合计 | 6 | 293000 | ||||
备注:不满足或不接受下述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总包服务费的3%、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保修以及与土建方、其他设备方联动调试配合等一切费用。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经业主、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待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质保金为结算价的3%,待质保期两年结束且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3%余款(采购方不支付利息)。 6、中标单位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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