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电瓶摩托车共享充电站投放及机动车清洗服务中心合作经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电瓶摩托车共享充电站投放及机动车清洗服务中心合作经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电瓶摩托车共享充电站投放及机动车清洗服务中心合作经营项目询比采购

1、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电瓶摩托车共享充电站投放及机动车清洗服务中心合作经营项目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BJ-EY-CG-2021-002

3、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4、项目联系电话:180*****791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采购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楼北面停车场区域改造成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桩、电瓶摩托车共享充电站停放区域及机动车清洗服务中心合作经营。

(2)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数量1家

(3)采购预算(最低限价):(1)第1-2年按人民币1080元/年/车位收取合作收益;(2)第3-5年按人民币2160元/年/车位收取合作收益,最终总收益按实际使用的车位来计取。(低于此限价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4)合作经营期:共5年,筹备期90天,合作收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90天后起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资质或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标,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8、购买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符合《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地供应商,无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附载有供应商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执行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购买文件之日的任意时间。

(3)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获取采购文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9、购买文件要求:

(1)购买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购买文件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70号恒大中央广场C1B栋419室(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文件费用:0.00元人民币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时30分。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70号恒大中央广场C1B栋419室现场面交代理公司(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12、采购人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3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91

13、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70号恒大中央广场C1B栋419室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14、公告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jsjjjt.com)、《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bjsey.cn)上发布。

日期:2021年0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清洗服务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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