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工程(水泥、矿渣粉、接地端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WZ2013-001
1. 招标条件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段工程已由铁道部铁鉴函[2009]1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现对本项目为2013年所需水泥、矿渣粉、接地端子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生产(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土建工程LXTJ1-9标起止里程为DK1119+679~DK1834.181+488.18,工程全长715km。工程范围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
2.2招标内容: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果招标包件允许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2011年度和201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有良好;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矿渣粉的投标人除外);
(2)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生产商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规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1.4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有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良好业绩;
3.1.5投标人须通过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或制造商(接地端子除外)的资格审查;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包件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生产厂家具备年产 60万吨及以上的旋窑生产线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
(2)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及以上;
(3)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家级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及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4)本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3.2.2矿渣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代理商需必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矿粉,不接受产品二次加工的代理商。
(2)生产厂家年产量达5万吨及以上;
(3)用于铁路桥梁梁体结构的矿渣粉有近2年的铁道科学研究院或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合格检测报告,用于其他砼结构的矿渣粉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满足《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中的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
3.2.3接地端子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信信号检验站出具的符合铁集成[2006]220号及接地端子技术要求(企业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
(3)本次接地端子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年4月 17 日- 2013年4月 21 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3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储存设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5月 8日9时 30分至 10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月 8日 10时 00分,开标时间2013 年 5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西五巷中石油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6.1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
联 系 人:何六零、陈维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
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江华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3室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户 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营业部
帐 号:010 905 205 001 201 091 571 52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