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HLZB-2021-0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手持式臭气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2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3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银行资信证明》、第三方商业信誉证明(包括奖项、用户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具体要求见资格要求,但保证至少涵盖一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 A4 规格单面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RMB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该项目的项目编号标书费;(2)在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 597525049@qq.com,我公司报名表发至投标单位邮箱,填写完毕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标书费汇款凭证一同发至我单位邮箱,完成报名(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万达a座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4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万达 a 座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2 室
七、其他
1、公告期:2021 年 3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9:00-16:00)
2、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9:00-16:00)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采购监督库。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 319 号
联 系 人:张羽
电 话:022-84786227
电子邮件:tjzhangyu@sh.tobac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 A 座 1002-1006 室
联 系 人: 姜工
电 话: 18222315323
招标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