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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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李红丽 | 联系电话 | 188*****73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3-19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3-24 15:00:00 |
采购单位 |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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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001 | FYZX202104 | 工程-施工 | *******.34(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ZX2021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路灯进行节能改造。改造9条路段路灯,分别为:滨河路西段(新职业中专门前)、滨河路(利民公司旁)、河边道路(污水处理厂旁)、县城东出口转盘路到下河路、东风桥和新兴桥、皇甫谧制药厂门前、荆山路、广场,配套改造现有供配电网线、增加相应的集中控制器,设置防雷及接地设施。
滨河路西段:该路段为东西向路,约为320米,埋设塑料穿线管及电缆,制作灯杆基础,安装18杆路灯杆,每杆安装100W及60WLED灯各一个。
滨河路:该路段南北方向路,约224米,开挖制作灯杆基础,安装16杆路灯杆,每杆安装100W及60W的LED灯各一个。
河边路:该路段为两车道东西方向路,约400米,预埋电杆螺栓,浇筑砼支模,安装14杆灯杆及100W、60W的LED灯具各14个,灯杆为单边布置。
县城东出口转盘路到下河路:该路段为两车道东西方向路,约740米,预埋电杆螺栓,浇筑砼支模,安装24杆灯杆及100W、60W的LED灯具各24个,灯杆为双侧对称布置。
桥上路:拆除原有26杆中华灯杆及基础、原位下钢筋笼及地埋螺栓,重新制作基础,吊装灯杆,灯具为26盏100W及26盏60w的LED灯。
皇甫谧制药厂门前:道路为两车道东西向路,更换原18杆腐蚀生锈严重的灯杆。
荆山路:该路段为南北向双车道路,拆除原有灯20杆,利用东风桥、新兴桥拆除的中华灯灯杆,加装主辅道灯支架,安装20盏100W和20盏60W的LED灯。
文化广场:更换4杆10米高玉兰灯,每杆安装1*100W+3*60W的LED灯。
S320过境段(灵百路):本工程为城市支路,全长1463.5m,计划购置安装60W的单杠双头辅道灯50盏,路灯安装高度为9m,臂长1.5m,照明灯杆杆距原则为25m。灯杆加工时下(电气舱)处设接地端子板。每盏路灯预留调光接口,照明灯具带定时降功率控制,运行5小时后功率降低一半运行,安装变压器一台,集中控制器一个。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总造价:*******.34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者按废标处理。
4.资金来源:县级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1年3月19日15时00分至2021年3月24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代理公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24日15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15号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188*****733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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