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维保及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维保及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维保及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维保及开发服务,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3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3年4月23日下午五点。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以下简称“查账软件”)是我省地税稽查部门的关键业务系统,是全省地税稽查部门检查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可或缺的工作平台。自2011年4月全省地税稽查部门上线使用查账软件以来,已稳定运行2年,使用的稽查人员不断增多,应用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展,运行压力持续增大。2012年,通过实施“电子稽查两个百分百工程”,全省基本实现对采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财务核算的立案检查对象,均先检查其软件账套。据统计,2012年全省地税稽查部门成功调取247户立案检查对象电子账套进行检查,查补税款合计8402.85万元。可以说,查账软件已经成为税务稽查应对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必要工具,查账软件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扩大稽查成果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会计电算化不断发展,财务软件类型不断增多,稽查人员对查账软件的依赖程度也不断增加,特别是金税三期上线后,需重新制作查账软件与征管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的接口。为确保软件安全稳定运行,及时满足检查工作开展的需要,现采购维保及开发服务。目前我省采用的查账软件主要由广州市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因此,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公司提供的维保及开发服务。
三、拟采购项目需求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维保及开发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的目标是:保证广东地税计算机辅助查账软件(包括全省网络版及单机版)的稳定、高效运行,及时满足新增业务和业务变更的要求。确保全省网络版查账软件全年计划外停机时间不超过4小时,全省查账软件(含网络版和单机版)用户问题解决率在98%以上。
项目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软件完善两大部分。日常维护主要包括:应用服务器运行日常监控,防止服务器发生堵塞或当机,及时处理各种异常问题,保证软件正常平稳运行;软件公司协助进行硬件部署,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包括“服务器—客户端”工作环境的安装调试,保证软件正常投入使用;维护软件每天自动生成的预警信息,保证软件运行的准确性、速度、稳定性,及时解决各地市提交的问题报告单;整理问题,编制常见问题解答;管理和监控软件后台数据库,发生异常能及时处理,对软件后台数据库进行日常备份和故障恢复;对于软件本身的设计缺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程序修改;新增业务人员权限分配及用户权限调整;开放软件所有技术文档,为全省查账软件培训提供师资,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软件完善包括进行软件升级服务,提供软件最新版本并发布,根据我局实际业务需求,新增或修改相关模块功能,开发查账软件与金税三期数据的数据分析比对功能,开发个税工具与金税三期数据的数据分析比对功能,完善数据分析比对功能,及时更新软件法规库,更新查账模型库。
四、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采购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人联系人: 谢先生 黄先生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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