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工业园三江公路污水提升泵房工程及污水干管西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三水工业园三江公路污水提升泵房工程及污水干管西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三水工业园三江公路污水提升泵房工程及污水干管西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工业园三江公路污水提升泵房工程及污水干管西段安装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乐[2013]6号文、三发规乐[201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三水区乐平镇内。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三江公路污水主管总长约5000米,最大管径为DN1500mm、材质为玻璃钢夹砂管;泵房1座(设计规模约为1.5立方米/秒)。本项目的工程建安费为********.82元,最高限价********.82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48225.97元、暂列金额*******.77元)。 2.3招标范围:其招标范围包括道路铺设、排水污水管网敷设、泵房的土建、安装等工程;详细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工程量按实结算。 2.5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其中:①2013年12月前完成污水管道工程; ②2014年1月前完成污水提升泵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2.6定标方式:随机合理低价法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2.8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进度完成至90%时,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天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6)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副本);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相关的备案信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公布后,企业方可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4月24日17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联系电话:****-********)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和第二代身份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 4.1.5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须已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上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上打印“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的网页页面; 4.1.6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正式的投标人,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详细地址)持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及其中一份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资格审查: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⑵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相关的备案信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公布后,企业方可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⑶企业业绩: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宗或以上单项造价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 ⑷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①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同一人兼任;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给排水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以上(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的人员;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员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其他人员要求: a)施工员:至少2名,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提供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 b)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c)造价员:至少1名,具备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⑸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总公司或佛山分公司购买的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并注明社保管理部门的联系人办公电话,联系人姓名)。以上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⑹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上述要求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审查(人员身份证无需提供原件)。 ⑻拟投入到本工程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必须是佛山市诚信手册中备案登记的人员。 ⑼企业信誉、履约情况 ①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冻结、接管、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企业近三年内(2010年3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4.5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固定投标员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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