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检验设备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检验设备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某部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卫生
所属地区:石家庄市-长安区
招标内容:
某部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检验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驻石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检验设备采购,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本项目划分9个包,具体划分情况为:类别包号通用名称设备名称数量检验类包1血细胞分析仪1血细胞分析仪1套血细胞分析仪2血细胞分析仪1套包2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尿沉渣流水线1套包3粪便分析仪粪便分析仪1套包4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1套包5凝血分析仪凝血分析仪1套包6微生物分析仪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1套包7微量元素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1套包8血液细菌培养仪血液培养鉴定分析仪1套包9血气分析仪血气生化分析仪1套说明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检验设备采购,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本项目划分9个包,具体划分情况为:类别包号通用名称设备名称数量检验类包1血细胞分析仪1血细胞分析仪1套血细胞分析仪2血细胞分析仪1套包2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尿沉渣流水线1套包3粪便分析仪粪便分析仪1套包4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1套包5凝血分析仪凝血分析仪1套包6微生物分析仪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1套包7微量元素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1套包8血液细菌培养仪血液培养鉴定分析仪1套包9血气分析仪血气生化分析仪1套说明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期限届满除外),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供应商黑名单(期限届满除外)。(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七)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附表,(如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八)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或有经销及对外授权权限的主体出具的代理授权(同时须提供出具授权的主体具备经销及对外授权权限的证明,权限证明须溯源至生产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2至2021-03-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长江大道9号筑业高新国际9楼9A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13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长江大道9号筑业高新国际10楼10B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石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长江大道9号筑业高新国际9楼9A室
邮编:

/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张涛

联系人:解俊腾王云涛
电话:

13081105907

电话:1393011299118730117585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7333986979@189.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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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

账号:31109100376720237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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