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本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监测次数 | 总点次 |
一 | 监测点安装,基坑控制网布设 | ||||
1 | 基准点 | 点 | 3 | / | 3 |
2 | 沉降点 | 点 | 140 | / | 140 |
二 | 日常基坑监测费用(单次) | ||||
1 | 电子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2 | 电子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3 | 电子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4 | 电子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5 | 电子车间五 | 点 | 10 | 6 | 60 |
6 | 电子车间六 | 点 | 10 | 6 | 60 |
7 | 电子车间七 | 点 | 10 | 6 | 60 |
8 | 门卫一 | 点 | 4 | 4 | 16 |
9 | 门卫二 | 点 | 4 | 4 | 16 |
10 | 水泵房 | 点 | 4 | 4 | 16 |
11 | 危险品间 | 点 | 4 | 4 | 16 |
12 | 污水处理 | 点 | 4 | 4 | 16 |
13 | 制药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14 | 制药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15 | 制药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16 | 制药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17 | 综合楼 | 点 | 10 | 9 | 90 |
合计 | 973 | ||||
备注:采购人提供的数量为根据施工图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需要观测的暂定数量,报价时投标人不得改变,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实际施工中如遇变化,导致实际观测的数量增加,不论何种原因,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
二、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149030元。报价超过或等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启东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测绘资质(丙级及以上)且业务范围中须包括变形及精密测量;
5、拟派建筑物沉降观测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包含为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包含布点安装费等)。上述提供的观测点数为参考,中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的规定进行观测,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注: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看,并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林洋南路500号
联系人:杜庆玲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拟派建筑物沉降观测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建筑物沉降观测负责人缴纳的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的网址及查询方式;
(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二);
(9)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0)拟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机械、仪器、设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书面文件(密封)请于2021年3月25日9时前送至启东市林洋南路500号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3月25日9时
地址: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启东市林洋南路500号)。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9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一致),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开标室现场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启东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规范及质监部门要求,本工程沉降水准测量等级为二等。
2.服务周期:沉降观测时间为新建建筑物首层结构完成后至第二层结构完成前埋设沉降观测点开始观测至结构封顶每加高一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后第一个月1次,第二个月1次,三个月后再1次直至稳定,测量数据连续稳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1天1次的连续观测,同时应对裂缝进行观测。每次监测项目完成后7日内提交监测报告。
3.服务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在递交满足监测要求的成果报告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八、付款方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后且全部监测工作完成,并提交监测成果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本项目分期开发,则分期付款。履约保证金在递交满足监测要求的成果报告后退还,不计利息。
九、其他
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单位若不能出具正式报告,则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1、根据询价公告要求,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询价公告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按本项目询价公告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任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询价公告、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我方保证于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开展服务,并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并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报告。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至采购人。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询价公告、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法人章):(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监测次数 | 总点次 | 综合单价 (元/点次) | 合计(元) | |
一 | 监测点安装,基坑控制网布设 | |||||||
1 | 基准点 | 点 | 3 | / | 3 | |||
2 | 沉降点 | 点 | 140 | / | 140 | |||
二 | 日常基坑监测费用(单次) | |||||||
1 | 电子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
2 | 电子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
3 | 电子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
4 | 电子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
5 | 电子车间五 | 点 | 10 | 6 | 60 | |||
6 | 电子车间六 | 点 | 10 | 6 | 60 | |||
7 | 电子车间七 | 点 | 10 | 6 | 60 | |||
8 | 门卫一 | 点 | 4 | 4 | 16 | |||
9 | 门卫二 | 点 | 4 | 4 | 16 | |||
10 | 水泵房 | 点 | 4 | 4 | 16 | |||
11 | 危险品间 | 点 | 4 | 4 | 16 | |||
12 | 污水处理 | 点 | 4 | 4 | 16 | |||
13 | 制药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
14 | 制药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
15 | 制药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
16 | 制药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
17 | 综合楼 | 点 | 10 | 9 | 90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 |||||||
备注:采购人提供的数量为根据施工图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需要观测的暂定数量,报价时投标人不得改变,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实际施工中如遇变化,导致实际观测的数量增加,不论何种原因,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用于本工程的机械、仪器、设备一览表
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用于本工程的机械、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或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备注 |
附件五:承诺函
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针对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现对(投标单位名称)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材料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投标单位名称)中标后三个工作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材料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图纸(另附)
附件七: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合同书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委托单位: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项目。
测区地点: 启东经济开发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测绘作业的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 变形观测水准基点的选点、埋石、联测、计算。
2、启东市高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
第三条乙方进行测绘作业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等级 |
1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 JGJ8-2016 | 行业标准 |
2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国家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监测次数 | 总点次 | 综合单价 (元/点次) | 合计(元) | |
一 | 监测点安装,基坑控制网布设 | |||||||
1 | 基准点 | 点 | 3 | / | 3 | |||
2 | 沉降点 | 点 | 140 | / | 140 | |||
二 | 日常基坑监测费用(单次) | |||||||
1 | 电子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
2 | 电子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
3 | 电子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
4 | 电子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
5 | 电子车间五 | 点 | 10 | 6 | 60 | |||
6 | 电子车间六 | 点 | 10 | 6 | 60 | |||
7 | 电子车间七 | 点 | 10 | 6 | 60 | |||
8 | 门卫一 | 点 | 4 | 4 | 16 | |||
9 | 门卫二 | 点 | 4 | 4 | 16 | |||
10 | 水泵房 | 点 | 4 | 4 | 16 | |||
11 | 危险品间 | 点 | 4 | 4 | 16 | |||
12 | 污水处理 | 点 | 4 | 4 | 16 | |||
13 | 制药车间一 | 点 | 10 | 6 | 60 | |||
14 | 制药车间二 | 点 | 10 | 6 | 60 | |||
15 | 制药车间三 | 点 | 10 | 6 | 60 | |||
16 | 制药车间四 | 点 | 10 | 6 | 60 | |||
17 | 综合楼 | 点 | 10 | 9 | 90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
第四条关于测绘工程费:固定单价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协调工地各方关系,使乙方的测绘队伍能按计划顺利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2、在乙方人员现场作业期间,为之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促其顺利完成观测任务。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三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即监测作业方案)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后,组织测绘队伍按前述方案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量项目完成。
4、乙方自行承担因自身技术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并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误工或其它损失。
5、乙方应严格按照监理、业主审核过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否则由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沉降观测时间为新建建筑物首层结构完成后至第二层结构完成前埋设沉降观测点开始观测至结构封顶每加高一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后第一个月1次,第二个月1次,三个月后再1次直至稳定,测量数据连续稳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1天1次的连续观测,同时应对裂缝进行观测。每次监测项目完成后7日内提交监测报告。
第七条测绘项目及完成工期
序号 | 测 绘 项 目 | 完 成 时 间 和 工 作 量 | 备 注 |
1 | 水准基点选埋、联测、计算 | 项目开展前十日内 | |
2 | 变形观测点埋设 | 具备条件后三日内 | |
3 | 变形观测 | 测点初凝后二日内 |
过程性观测结果应于作业结束后三日内交甲方、监理单位,观测报告应于作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交甲方。
第八条双方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乙方在作业中产生的测量成果,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测绘工程费的日期和方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后且全部监测工作完成,并提交监测成果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在递交满足监测要求的成果报告后退还,不计利息。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 成 果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 时 间 |
1 | 变形观测过程观测报告 | 份 | 4 | 自第二次观测起,每次观测后五日内 |
2 | 变形观测阶段性报告 (每个单体分别提供报告) | 份 | 4 | 主体及竣工验收前,接甲方通知后五日内 |
3 | 建筑物沉降稳定性报告 (每个单体分别提供报告) | 份 | 4 | 最后一次观测后七日内 |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2.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延期损失费,每天的延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0.5%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量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数据不实,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并按合同总价10%的罚款。如因数据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将追究相关的责任。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此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约定本着互谅原则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在楼体进行地质加密工程施工期间,或最后一次观测后楼体尚未达到稳定状态,需增加监测工作量时,由甲方(或由监理单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上述要求及时组织作业,不得推托,且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如果现场需要增加观测点位的,则乙方需无条件增加,且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约定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对双方协商一致的重大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七条附则
1.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本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委托方)代表(签名) 乙方(承揽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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