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房开经〔招〕字(2021)第01号共和大街3项物业
南岭房开经〔招〕字(2021)第01号共和大街3项物业
招商公告
南岭房开经〔招〕字(2021)第01号
一、招商人: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商物业: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项物业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经营项目 | 备注 |
1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4号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4号 | 18 | 5 | 商业 | |
2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5号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5号 | 18 | 5 | 商业 | |
3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12号 | 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3号铁一幼西侧楼首层自编12号 | 18 | 5 | 商业 |
本次招商物业共3项,每项物业单独招商(竞商人可选择一个物业竞商,也可选择多个物业竞商,选择多个物业竞商时需按每个物业单独递交竞商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招商文件费用500元/份。
2.物业经营现状为“商业”,招商经营业态为“商业”,严禁经营餐饮及相关扰民业态,以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仓储物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项目。
3.在正式签订合同时,招商人在中商人所交纳的竞商保证金中扣除3个月金额转为租赁保证金,剩余金额作为预交租金,在起租日之后逐月抵扣。
4.原承租方如未能中租,需在招商评审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物业腾空并交还招商人。延迟交还房屋期间须以本次招商产生的中商价向招商人缴纳300%的占用场地使用费,且招商人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竞商保证金。原承租方须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给出租方和新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在原承租方按期完好交还物业、结清费用、完成设施设备的更名手续及变更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招商人将原承租方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招商人在收回物业后通知中租人按物业现状交付,如因原承租方逾期交付物业的,招商人可以相应延后交付物业且无需承担责任。
6.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历史原因本租赁物业可能是非商业用途或临建物业,可能存在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审批验收等风险,意向竞商人须自行评估和承担投资风险,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商。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全部情况,已知悉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的全部规定及内容,自愿遵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与责任,如中租人以租赁物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竞商目的、承租使用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按招商文件的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租资格,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商人。
7.中租后,中租人须按政府法规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等)及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中租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租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所在物业如有物业管理,中租人同意由中租物业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并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并签订管理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公用水电费等费用。
9.中租人须自行与其他楼层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解决公建配套面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问题。
10.中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业及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将物业整体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11.免租装修期为1个月,不管任何原因与理由,招商方不给予延长免租装修期,不给予减免租金。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2.竞商人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纪录或不良诚信纪录。
3.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的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集团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zs.95306.cn),请竞商人注册成功并在网站首页点击本招商公告后与招商人联系,以便获得报名资格),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件号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00号103室获取招商文件。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报名时须在国铁集团招商平台上传营业执照和经营者本人身份证。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手模的复印件各1份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手模交招商联系人。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 2021年4 月9 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1年4月9 日17时。
2.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00号103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物业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须于2021年4月8日12时之前按招商文件之《竞商人须知》要求将竞商保证金支付到指定帐户(每一份竞商保证金对应一个招商项目)。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物业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汤小姐
联系电话:********(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00星期六、日除外)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00号103室
广州铁路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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