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0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2021)-BJDF-CG005

2、项目名称: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82,238.07元

5、采购需求: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1项,采购预算: 600,000.00元,项目概况: 对酒房河大庄村部段左岸水毁堤防进行修复加固,设计修复加固河堤长度500米,措施包括基础开挖、砼浇筑、回填,护岸砼浇筑、回填。,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修复加固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5 08:00:00至 2021-06-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时前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期之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6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文件发售期为2021-03-22 09:00:00至2021-03-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1~10项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01 14:30:00

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5 楼52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河道管理站(水产站)

地址:麟游县九成宫镇西大街九号

联系人:王晓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亚梅

电 话:152*****3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9日

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0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2021)-BJDF-CG005

2、项目名称: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82,238.07元

5、采购需求: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酒房河大庄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1项,采购预算: 600,000.00元,项目概况: 对酒房河大庄村部段左岸水毁堤防进行修复加固,设计修复加固河堤长度500米,措施包括基础开挖、砼浇筑、回填,护岸砼浇筑、回填。,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修复加固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5 08:00:00至 2021-06-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时前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期之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6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本项目文件发售期为2021-03-22 09:00:00至2021-03-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1~10项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01 14:30:00

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5 楼52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河道管理站(水产站)

地址:麟游县九成宫镇西大街九号

联系人:王晓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亚梅

电 话:152*****3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11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堤防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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