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高速集团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高速集团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高速集团部分)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5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21】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内银行贷款80%、自筹及其他资金2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要求和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建设我市高速公路视频监控云平台,升级改造、接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设施,实现高速公路视频监测设施全面联通、视频资源实时在线共享和初步智慧监测和管控体系等,提升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营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5个片区分中心已建的16条高速公路、57个收费站、46处服务区/停车区、1个隧道管理所及相关8个交警大队,里程共计约734.423公里。
序号 | 所属公司 | 分公司 | 高速公路名称 | 里程(KM) |
1 | 高速集团 | 一分公司 | 津蓟高速 | 117.800 |
津宁高速 | 37.180 | |||
京秦高速 | 30.309 | |||
二分公司 | 长深高速南段 | 66.550 | ||
荣乌高速 | 47.159 | |||
三分公司 | 津晋高速东段 | 27.743 | ||
津港高速 | 14.703 | |||
宁静高速 | 38.500 | |||
滨石高速 | 已含 | |||
四分公司 | 京沪一期 | 59.900 | ||
京沪二期 | 55.400 | |||
津晋高速西段 | 20.755 | |||
五分公司 | 滨保高速 | 99.409 | ||
塘承一期 | 60.500 | |||
塘承二期 | 24.800 | |||
唐廊高速 | 33.715 | |||
合计 | 734.423 |
项目建设内容:
整合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片区中心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增加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增加视频汇集点视频联网系统。升级所有收费站视频监控系统,增加服务区高清摄像机,接入视频传输网络。
(1)、视频汇聚点
本项目采用高速集团片区中心作为视频汇聚点将视频转码为32Kpbs(25帧、CIF分辨率)和不低于1Mpbs(25帧)码流,通过RTMP协议将视频流推送至省部级云平台。
包含路段/片区中心视频云联网系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隧道管理所视频云联网系统、视频上云网络安全系统、VPN链路等。
(2)、收费站
包含升级收费站视频监控平台、收费广场摄像机更换为高清摄像机及相关供电、传输、线缆、附属设施等。
(3)、服务区
包含服务区广场摄像机更换为高清摄像机及相关供电、传输、线缆、附属设施等。
(4)、服务区卡口
包含服务区新建卡口及相关供电、传输、线缆、附属设施等。
2.2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9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49日历天,试运行6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设置一 级监理机构,包括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本次为1个监理合同段。包括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高速集团部分)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的,或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布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许可决定公告中,被列入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予以注销的企业名单中,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公司邮箱tjbhwhgs@163.com并联系招标代理,并在电子邮件中留言以下信息: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快寄地址。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
4.2投标人可以持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手机支付宝“健康码”,进行“津门战役”扫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评标室)。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
邮编:300384 | 邮编:300041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刘志华 | 联系人:李毅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jbhwhgs@163.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1年3月19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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