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大楼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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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随发改发[2012]178文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民防办公室,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前进村二组。
2.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
2.3投资概算:约15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6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没有处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3年04月18日至2013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07室(随州市青年路210号)。
4.2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或项目经理证、外省企业入鄂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职称证、五大员身份证及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拟派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从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领取投标网名及密码,从《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szzbtb.com)上下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0日下午15:00时,地址: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505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民防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立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51号(曾都区审计局大门旁)
代理人电话及传真电话:0722—*******
201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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