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分公司南疆西北局市场钻前工程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塔里木分公司南疆西北局市场钻前工程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现对塔里木分公司所需南疆西北局市场钻前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CZB-GCGS-KJ(2021)0027。
2.项目名称:塔里木分公司南疆西北局市场钻前工程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
3.1项目情况简介: 按照甲方要求、标准,负责南疆西北局市场各井场、道路以及生活区等钻井设施的修建。
3.2标的物:南疆西北局市场钻前工程项目。
3.3概算明细表:
概算明细表
序号 | 标的物 | 单位 | 数量 | 预计金额 |
1 | 南疆西北局钻前工程 | 口井 | 10 | 490 |
3.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服务地点:南疆西北局钻前市场(阿克苏、巴州、和田地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
2 |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3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
4 |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5 |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主管,且以上人员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 |
6 | 投标人全职聘用技术人员至少3人,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满足社会养老保险自缴纳或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开标前满12个月。 |
7 | 投标人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证明。 |
8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 |
9 | 投标商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近 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8.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20日08:00至2021年3月26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响应: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https://www.sinoesp.com.cn)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法人姓名、法人电话、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对公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银行短信接收手机号、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等)。
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注册信息中的对公账户。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05室。
15.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09:00。
16.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09:00。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7-19号万海金地大厦A座2305室。
1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设备调剂租赁服务网(https://www.sinoesp.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发布。
1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3月30日09:00前与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招标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9.其他重要要求: 中标人因任何原因废标或放弃中标资格的,由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20.投标说明:
(一)报名提示:
1)点击招标公告下方报名键,完成报名。
2)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缴费账户,不同项目、不同投标人间账户均不同,缴费账户请勿提供给他人使用、请勿不同项目重复使用,若未按照规定缴费至相应账户,后果自负。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支付至系统自动生成缴费账户。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承担。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请在标书售卖时间范围内向自动生成的缴费账户转入标书费完成标书购买,标书费一旦转入,视同招标文件已售出,标书费不再退还;标书费缴纳完成后,请点击公告下方标书下载键自行下载标书。
3)请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自动生成的缴费账户转入足额的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在报名信息页面显示,也可点击公告下方缴费账户键获取。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本招标公告中第 5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一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3天前提出。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故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
(四)标书递交:
1)请于2021年3月30日09:00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和电子标书,不接受邮寄,9:00正式开标,9:00后不再接收标书。
招标单位: | 招标人: | ||
单 位: |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单 位: |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
联系人: | 郭凯 | 联系人: | 樊杰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Wzzbglzx_gk@163.com | 电子邮件: | Fan818.ossl@sinopec.com |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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