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环城研发中心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精英环城研发中心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须知
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南
1.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4招标范围:
1#~7#楼,共计13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含五方对讲设备及其通讯接口、五方对讲主机安装调试)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
1.6电梯供货期:根据公司实力报最快供货时间;
1.8品牌、质量要求: 线品牌,质量合格;
1.9资格文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 级及以上的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不接受两家及其以上联合投标;
1.10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址、内容及联系人:
发放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3日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华北汽车公元招商中心二楼208室;
内容:招标文件纸质版、图纸为电子版;
联系人:刘小荣 联系电话:15131611906;
1.11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及份数: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发放招标地址;
投标书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1份;
1.12现场踏堪和招标答疑: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方的疑问交给招标方后,招标方给予集中书面答复;
1.1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2:00时;
1.13评标办法: 原则上低价中标,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1.14付款方式:
1.14.1设备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 甲方在约定的电梯设备交货日期前30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 %作为排产款: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定设备交货期前20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 %作为进货款;设备全部运至甲方现场,经检查无误后,15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进货款,留5%作为质保金满两年后一次付清。
1.14.2安装付款:电梯设备到货安装人员正式进场安装后 10 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电梯全部安装完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证、线路图、使用说明及电梯钥匙等全部资料,并培训结束(保证甲方能独立操作)后支付至本批次安装费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无息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一次付清。
2.投标费用投标方应承担此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合格的投标方4.投标的语言、度量衡单位4.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简体中文;
4.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投标文件有关的货币,均采用人民币为唯一货币。
5投标文件的组成5.1商务标书:
5.1.1承诺书;
5.1.2投标报价表(包含电梯规格功能表、电梯主要设备部件分项报价表、投标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投标设备附加功能和非标配设备报价表、 投标报价汇总表);
5.1.3投标单位有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包含特种设备制造及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以上证书(外埠企业必须有河北省认可的证明书);
5.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1.6代理商必须提供代理证明文件(经销商提供投标方授权书);
5.1.7近三年施工安装的同类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3个以上);
5.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1.9安装主要人员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必须有同类业绩);
5.1.10拟供电梯及主要部件的彩色样本;
5.1.11售后服务承诺;
5.1.12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5.2.技术标书:
5.2.1电梯的主要技术指标;
5.2.2主要零部件的保养及更换周期;
5.2.3易损件的更换费用表;
5.2.4详细的安装方案;
5.2.5投标方的维修保养能力描述;
5.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3.1投标方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 “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必须装在一个密封袋密封后后递交招标方;
5.3.2投标文件及附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采用招标文件中的格式;
5.3.3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方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文件正确标明“正本”、“副本”,所有密封袋上都须标明招标方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方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6.开评标招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家标书内部评标、选取三家意向单位逐家谈判,不公开唱标;
7.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 5 日内与招标方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事宜。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本招标文件第12条款。
8.投标报价8.1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内容和格式逐项填报单价、合价及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详见商务标书中各项报价表;
8.2投标方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设备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设备者投标文件无效;
8.3投标方所报的投标总价和单价为电梯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报价。其中包含设备制造费、检测、包装费、运杂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仓储和保管费、安装费、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费、设备生产厂商现场指导安装的相关费用(包括外籍生产企业)、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各种验收费、考察费、培训费、各种保险费、免费质量保修期(保修期见合同条款)费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的关税、各种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和维修工具的费用、相关主管部门检验、验收交付业主使用的一切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8.4投标方如有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详细说明。
9.技术质量要求9.2电梯规格功能表见附件3。
9.1.附表1:
楼号数量类型载重(kg)速度(m/s)层提升高度(m)基坑深度(mm)顶层高度(mm)井道净尺寸进宽*深 (mm)门洞尺寸(宽*高mm)备注1#1电梯10000.75417.11600565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1#1无障碍电梯10000.75417.11600565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2#1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2#1无障碍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3#1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3#1无障碍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4#1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4#1无障碍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5#1电梯10000.75416.2160054002100*21501100*2200有机房5#1无障碍电梯10000.75416.2160054002100*21501100*2200有机房6#1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6#1无障碍电梯10000.755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7#1货梯10000.75316.8160048002100*21001100*2200有机房 备注:本工程无障碍电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梯轿厢门洞宽度为1100mm; 2)电梯轿厢侧壁上设高1000m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 3)电梯轿厢侧面设高850mm的扶手; 4)轿厢在上下运行中与到达时应有清晰显示和语音报层; 5)轿厢正面壁上距地900mm至顶部安装镜子 6)其他符合要求做法见12J12-35 |
10.1资格预审(看资质文件原件)。
10.2工程业绩的考察。
11.投标文件附件11.1附件1承诺函(格式)
11.2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11.4 附件4电梯主要设备部件分项报价表
11.5 附件5易损件清单
11.6 附件6投标报价一览表
11.7 附件7 投标设备附加功能和非标配设备报价表
11.8 附表8 投标报价汇总表
11.1附件1 承诺函(格式)
根据已收到贵公司精英环城研发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承诺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及安装的相关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设备单价见附表;
2、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质量承诺:合格;
4、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5、我方理解最低价格不是中标的必需条件。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投标文件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2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 有限公司(全称)
我 (姓名)系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有限公司的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职务: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压盖委托单位公章) |
号 机 | ||||
型 号 | ||||
台 数 | 候 梯 厅 | 地 坎 | 铝合金 | |
用 途 | 门 套 | |||
控 制 方 式 | ||||
机 种 | 门 扇 | |||
载 重 量 | 外挂(或嵌入式)呼梯盒 | |||
速 度 | ||||
停 数 楼 层 | 按钮 | |||
服 务 楼 层 | ||||
操 作 方 式 | 消防按钮盒 | |||
提 升 高 度 | ||||
底 坑 深 度 | 轿 厢 | 地 坎 | ||
机 房 高 度 | 壁 板 | |||
顶 层 高 度 | 门 扇 | |||
开 门 方 式 | 天花板 | |||
电 源 电 压 | ||||
机 房 位 置 | 地板 | |||
对 重 | ||||
基 站 | 操 作 盘 | |||
厅门尺寸(W×H) | ||||
轿厢尺寸(W×D×H) | 按钮 | |||
门洞尺寸(W×D) | ||||
井道尺寸(W×D) | ||||
功 能 配 置 | ||||
序号 | 部件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产地 | 品牌 | 单价 | 备注 | ||
1 | 曳引机 | |||||||||
2 | 控制系统 | 机房控制系统 | ||||||||
轿顶控制系统 | ||||||||||
层站控制系统 | ||||||||||
3 | 门机系统 | 电动机 | ||||||||
控制主板 | ||||||||||
齿形带 | ||||||||||
4 | 轿厢 | |||||||||
5 | 电脑控制主板 | |||||||||
6 | 变频器 | |||||||||
7 | 限速器 | |||||||||
8 | 安全钳 | |||||||||
9 | 导轨 | |||||||||
10 | 导靴 | |||||||||
11 | 对重 | |||||||||
12 | 钢丝绳 | 直径: | ||||||||
13 | 轿厢操纵盘 | |||||||||
14 | 光幕装置 | |||||||||
15 | 缓冲器 | |||||||||
16 | 轿厢门 | |||||||||
17 | 厅门(含小门套) | |||||||||
18 | IC卡系统及IC卡 | |||||||||
19 | 呼梯盒带楼层显示器 |
电梯编号:
投标方:(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注明:1)本表所列各项为必填项目,各投标方还可以根据所投报电梯的特点对表格中内容进行扩充,可以增加项,但不能减少项,进口部件要特别标明。
2)本表要求各投标方对所有部件的型号、配置、技术特征进行详细说明,这些说明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11.5附件5
易损件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外呼按钮 | 件 | |||||
2 | 内呼按钮 | 件 | |||||
3 | 厅门滑块 | 件 | |||||
4 | 外呼面板 | 件 | |||||
5 | 按钮 | 件 | |||||
6 | 靴衬 | 件 | |||||
7 | 轿顶横流风机 | 件 | |||||
8 | 导轨油杯 | 件 | |||||
9 | 地坎积油盘 | 件 | |||||
10 | 缓冲器开关 | 件 | |||||
11 | 门锁主触点 | 件 | |||||
12 | 线路板 | 件 | |||||
13 | 安全触板开关 | 件 | |||||
14 | 门锁副触点 | 件 | |||||
15 | 检修开关 | 件 | |||||
16 | 树脂按钮贴片 | 件 | |||||
17 | 减速开关 | 件 | |||||
18 | 厅门重锤钢丝 | 件 | |||||
19 | 光幕线一对 | 件 | |||||
20 | 接触器 | 件 | |||||
21 | 灯罩片 | 件 | |||||
22 | 环形灯管 | 件 | |||||
23 | 底坑急停开关 | 件 | |||||
24 | 接近开关 | 件 | |||||
25 | 光电管 | 件 |
11.6附件6 电梯投标报价一览表
楼号 | 电梯型号 | 数量(部) | 成套设备单价(元) | 安装费(元) | 运输费(元) | 设备合价(元) | 备注 |
1# | 1 | 上述报价均含税金,税金是专项增值税。设备费税率为13%,安装费和运输费税率为9% | |||||
1# | 无障碍电梯 | 1 | |||||
2# | 1 | ||||||
2# | 无障碍电梯 | 1 | |||||
3# | 1 | ||||||
3# | 无障碍电梯 | 1 | |||||
4# | 1 | ||||||
4# | 无障碍电梯 | 1 | |||||
5# | 1 | ||||||
5# | 无障碍电梯 | 1 | |||||
6# | 1 | ||||||
6# | 无障碍电梯 | 1 | |||||
7# | 货梯 | 1 | |||||
设备总价(元) |
11.7附件7 投标设备附加功能和非标配设备报价表
序号 | 附加功能和非标配设备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小计 | |||
投标方 | (法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附加功能指:投标方所报电梯在本招标文件未涉及的功能。
2、附加功能价格指实现以上附加功能须在原报价基础上的价格调增额,如不需调高价格则该项功能的报价为零。
3、本电梯报价的设备为标配设备,本表中只报标配设备变为非标配设备增加的差价
4、本表中报价单列,不计入投标总报价中。
11.8附件8 投标报价汇总表
招标人: | |
投标方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小写: | |
其中(元) | 设备价:大写: 小写: |
运输费:大写: 小写: | |
安装费:大写: 小写: | |
交货周期 | |
安装工期 | |
质量承诺 | |
交货地点 | |
保修承诺 | |
其他承诺 | |
备 注 |
采购方:河北精英环城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电梯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合同中的设备,是指****电梯有限公司向甲方生产销售的电梯产品。
1.电梯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见表A;电梯规格功能详见附件3《电梯规格功能表》。
表A | ||||||
梯号 | 商品名 载重KG/速度(m/s)/站 | 数量(台) | 设备单价(元/台) | 金额(元) | ||
1# | 1 | |||||
1 | ||||||
1 | ||||||
1 | ||||||
1 | ||||||
1 | ||||||
1 | ||||||
1 | ||||||
1 | ||||||
合计 | ||||||
本合同总价款 (大写): | 人民币 元整 | RMB ¥ | ||||
2.1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
2.2 排产款:甲方在约定的电梯设备交货日期前30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30 %作为排产款:
2.3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定设备交货期前20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45 %作为进货款;
2.4 设备全部运至甲方现场,经检查无误后,15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进货款。
2.5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两年满后,双方对电梯设备质量无异议,乙方向甲方提出领取质保金的申请,待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自行到甲方处领取剩余质保金(无息)。
2.6 甲方支付每笔货款前,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有权不予支付且不视为违约。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时应提供100%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7电梯设备如为分批(以整部电梯计算)交货/安装,则实际支付金额除预付款外按以上约定分批支付相应款项。
3.交货期3.1预定交货期:本预定交货期(见表B)需满足3.1.2的条件时方能执行,否则导致的延期交货,乙方不承担责任;
表B | ||
梯号 | 台数 | 预定交货期(年/月/日) |
13 | 2020/*/* |
3.1.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乙方根据甲方建筑施工图和项目现场电梯井情况5日历天内制作电梯施工图4份交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后3日内回复(若有问题提出异议)或盖章确认(若没问题),提出异议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修改电梯施工图再交给甲方确认。
3.1.2 电梯交货期不长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甲方确认所有技术参数(包括土建图、规格参数表等)之日起50个日历天。
3.1.3 如果上述3.1.2条的条件不能满足,则实际交货期顺延,但最晚不得迟于2020年 月 日支付货款前的所有款项并确认所有技术参数,否则乙方交货期顺延。
3.1.4 项目现场不具备乙方要求的存放保管、安装条件,交货期顺延。
3.1.5 如果甲方提出延迟收货的请求,但延期不能超过60天(节假日除外)。遇到项目停工等特殊情况,延期不能超过2年。
3.1.6 若甲方要求分批次交货和因甲方需要减少或增加本合同电梯的数量时,双方均无违约责任。若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本合同电梯采购数量的减少或增加,电梯设备单价不作调整,但合同总价作相应减少和增加。
3.2 交货方式
由承运单位(承运单位是电梯安装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是乙方委托方)运至甲方项目现场(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南)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货物自行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项目现场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乙方项目现场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4. 查验和收货
4.1 乙方负责运输,乙方运到项目现场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的原包装。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雨淋、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伤),并对包装箱的完好性负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货物进场后除应做好上述规定外,还应做好对电梯零部件、安装材料、安装工具保管,采取防潮、防盗、防腐蚀等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措施)以妥善保管货物,并对电梯设备的完好性负责,否则甲方有权禁止用于电梯安装工程,丢失、损坏的乙方免费按原样3日内补齐。
4.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到场。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同监理、乙方对货物箱数和包装箱的完好或损坏状态进行书面验收及确认。在箱数无误、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双方书面签收。甲乙双方的书面签收作为付款的依据。
4.3安装前,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随梯文件等进行开箱验收。在包装箱完好的情况下,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乙方免费负责补足和更换,漏发、错发的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因本条原因造成的乙方工期延误视为违约。
4.4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包括生产和运输、保管期间),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5.电梯设备质量和技术保证及验收依据
5.1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设备的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梯设备,且应至少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及配置。构成合同文件中的任何相关约定或描述,只要适用,均应理解为是对电梯质量标准定义。
5.2乙方的电梯应符合“GB7588-2003”规范要求(有新规范执行新的规范),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乙方应书面要求甲方予以澄清,除非甲方有特别指令,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5.3 本合同的产品-电梯的质量保修期为: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的24个月;若产品分批验收,质量保修期按产品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分批计算。
5.4 曳引机质量保质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此状态必须由供方提供维保前提下或由甲方按标准要求维保前提下)
5.5 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
5.6 在保修期内,乙方派驻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不提供住宿),确保电梯设备整机运行正常,并按乙方递交的保养作业指导书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电梯设备的检查、保养与维护,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需要修理时,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每次检查、保养与维修要及时,同时必须有甲方签字;
1) 出现故障,影响乘坐人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 0.5~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4-8小时内完成维修、更换。甲方或物业以打电话、发短信方式通知,以电话接通、发出短信时间为准(以下同),接受短信电话号码: ;
2) 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的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甲方处理的费用乙方无条件承认,不得提出异议,费用由甲方从质保金中予以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对曳引机和门机及控制柜的元器件如主板、变频器若出现质量问题应更换新的合格的电梯设备,保证正常运行。其保修期自更换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 当乙方未按 1) 、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应保证设备在维修处理后 90 天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零部件免费保修;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接受业主和物业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6)质量保修期满前25日,乙方通知甲方和物业对所有电梯进行验收。无问题后,甲方、物业、乙方共同签字。
6.违约责任6.1除不可抗力和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2在乙方无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对电梯所有权的持有一直持续到甲方付清所有合同款项及本合同违约金(如有)为止。
6.3 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若未按时付款,则应每天向乙方交纳拖欠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4 因为电梯设备质量问题等乙方的原因致使竣工验收日期拖后或未通过竣工验收或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予以赔偿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5 如乙方设备未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性能指标、技术指标的保证值时,视为电梯设备质量问题,承担6.4条的违约责任。
6.6 除不可抗力外:
6.6.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
6.6.2如逾期 30 天仍未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货款,同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货物已经交付的,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6.7乙方承担因为电梯设备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争议处理方式如双方因合同或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8.合同附件附件1:承诺函;附件2: 授权委托书;附件3:乙方资质证明文件;附件4:电梯规格功能表;附件5:电梯主要设备部件分项价格表;附件6:电梯易损件清单;附件7:******电梯产品样本。9.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的地址发送(包含司法机关及第三方的通知),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信息,应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件或邮政快递收到当日视为送达。因未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方承担。
10.不可抗力10.1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时,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2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
10.3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不可抗力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解释;
10.5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 15 日历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未尽事宜乙方为本合同电梯供货主体,本合同电梯安装的由乙方进行或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因此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若本合同有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应按《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执行。
12.合同生效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12.3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内容以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乙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4“电梯规格功能表”(同招标文件附件3)
附件5“电梯主要设备部件分项价格表”(同招标文件附件4)
附件6 “易损件清单”(同招标文件附件5)
附件7“投标方产品样本”
合同的条款(二)
合同编号: |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甲方 | 乙方 |
名称: | 名称: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邮箱: | 电话: 邮箱: |
邮编: | 邮编: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定义:本合同中设备或电梯或货物和乙方安装的电梯,是指 电梯有限公司向甲方生产销售的电梯产品及其零配件。
本合同中的电梯,是指乘客(普通电梯、消防电梯、担架电梯兼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担架电梯兼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电梯和载货电梯等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精英环城研发中心电梯安装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价格 [详细见附件2电梯规格功能表;附件3主要部件产地]
1.2 合同价款为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安装总价已包括且不限于运输费(含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装卸车、安装费、保修费及其应交纳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等。
1.3 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需调整本合同电梯的数量时,本合同电梯安装数量亦相应调整,电梯设备的安装费单价不作调整,但合同总价做相应调整。
1.4 电梯设备按实际安装并经甲方、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合同结算价为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实际安装数量(验收合格的电梯)与1.1条款中相应电梯设备单价的乘积之和。
表X1.2 | |||||||
梯名 | 电梯型号 | 技术规格 | 数量(台) | 安装单价(元/台) | 安装价小计(元) | 安装楼号 | |
速度m/s | |||||||
载重KG | |||||||
层/站/门 | |||||||
提升高度m | |||||||
说明:1.每台设备对应一个梯名,若同规格设备有N台,梯名可用L1—LN表示。 |
2.付款规定
2.1 本合同无预付款。
2.2电梯设备到货安装人员正式进场安装后 10 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价款的 50 % ;
2.3 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证、线路图、使用说明及电梯钥匙等全部资料,并培训结束(保证甲方能独立操作)后支付至本批次安装费总价款的95%
2.4 预留结算款的 5 %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凭业主或项目物业公司签署的书面证明)后,则乙方到甲方处领取质保金(质保金无息);
2.5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实际进场电梯合同价款的 95%时,开具含质保金在内的已进场电梯全额发票;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办理货款的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6 若合同产品分批安装、分批验收,则工程款的支付日期及金额以实际进度分别计算。
3.安装施工期
3.1 本合同安装工期 天(不含政府部门验收时间,但必须在安装完成后30日内通过政府部门验收),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 月,预计完工时间2021年 月。该安装施工应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土建和工地状况后开始施工。如无此土建和工地状况确认书,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代表:********,联系方式:******** ;
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必须有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1),联系方式:******** ; 如联系人有变更,双方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不通知的一方承担。
3.2 设备到达项目现场后,甲乙双方、监理联合检查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或监理通知乙方,三方共同检查土建和工地状况并确认其具备安装条件,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正式安装时间(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3.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工期顺延,不计设备保管费。
3.4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乙方在电梯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办理完告知及检验申请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电梯调试完毕,且工地具备检验条件,完成自检后方可申请整体检验和验收。在电梯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5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由于政府原因或政府行为导致工地停工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停工或停工期间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的安装工期进行顺延。
4.运输、验货
4.1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含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费已含在安装总价和安装单价中】,运至(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同阁村南)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运到项目现场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的原包装。
4.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雨淋、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伤),并对包装箱的完好性负责,到场货物若包装损坏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货物进场后除应做好上述保护保管外,还应做好对电梯零部件、安装材料、安装工具保管,采取防潮、防盗、防腐蚀等有效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前述措施)以妥善保管货物,并对电梯设备、零部件的完好性负责,否则甲方不许用于电梯安装工程,丢失、损坏的乙方免费按原样按时补齐。
4.3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三方到场,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同监理、乙方对货物箱数和包装箱的完好或损坏状态进行书面验收及确认,在箱数无误、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双方书面签收。
4.4安装前,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随梯文件等进行开箱验收。验收无误后,三方书面签收。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乙方免费负责补足和更换,漏发、错发的由乙方免费补齐,因本条原因造成的乙方工期延误视为违约。
5.质量保证5.1执行国家和行业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试验方法、电梯维修保养规范和规定。
5.2执行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现行的电梯制造安装技术、质量、安全规范和标准及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5.3甲方交给乙方的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约定。构成合同文件中的任何相关约定或描述,只要适用,均应理解为是对工程质量标准定义。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乙方应书面要求甲方予以澄清,除非甲方有特别指令,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
5.4因设备产品或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予以赔偿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6.1乙方在施工过程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规范及地方有关规定。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罚款及造成乙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和灭失等,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未及时履行赔偿责任造成甲方代为垫付的,乙方按甲方垫付数额的1.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在甲方赔付后10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2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监理、甲方及相关部门汇报。
6.3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每出现一次,斗殴人员所属单位处,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0元的违约金。
7.安装实施前的工作7.1 电梯土建初步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在5天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会同甲方、现场监理对井道、机房、门口、底坑土建(逐个)进行勘测验收,确认安装条件,若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当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处理;符合要求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书面的确认函。乙方签字确认后第二日视为现场已移交给乙方。在通知日乙方无故不参加验收或验收没有提出意见,视为乙方已经验收通过,第二日计算安装工期。
7.2 电梯进场前10天,乙方到现场和甲方沟通电梯到货后卸车和存放地点,工具室和库房甲方提供。卸车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3电梯设备进场后,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给甲方使用前,乙方应做好保管保安措施,预防损坏和丢失。乙方交给甲方的电梯必须是无瑕疵的、完整的、全新的、具备安全运行合格证书的电梯。在交给甲方安全使用前,若电梯部件、设备或其备品备件出现损坏、造成瑕疵、腐蚀、丢失等现象,均由乙方负责照原件赔偿、补足、维修,因此耽误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 在设备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时间超过10天),甲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复工,乙方在确认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复工。
8.1.2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8.1.3 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8.1.4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
8.1.5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告知电梯井道位置。
8.1.6 负责安装过程中土建项目的整改工作及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8.1.7 负责提供电梯卸货的吊装场地和存放场地。
8.1.9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设备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8.1.10 安装进场前在电梯机房负责安装可以有效锁闭的机房门窗,具备防雨及防盗条件;完成机房地面工作、墙面的抹灰工作。
8.1.11 施工前设置电梯井安全护栏装置移交给乙方,乙方负责维护、管理,不用后如数按质交给甲方或产权单位;甲方负责与电梯施工有关的土建部分的堵塞、浇注(不包含设备固定所需要的灌浆等)和按甲方要求实施的装修。
8.1.12 本项目现场监理单位是 。
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8.2.2 负责保管尚未安装的电梯设备及零部件,保管费已包含在在安装总价和安装单价中。
8.2.3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8.2.4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等施工。
8.2.5 对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乙方施工形成的建筑垃圾(含电梯设备包装物、包装箱)自行清理出场。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500元-2000元的安装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8.2.6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备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发出的指令施工,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为检查和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等有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对甲方监理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及时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2.7 精英环城研发中心项目竣工备案验收时,负责电梯安装竣工资料的整理装订并在20日内完整合格交给城建档案馆和甲方及项目物业公司。
8.2.8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8.2.9 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含政府部门验收)费用。
8.2.10 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
8.2.11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特种设备安装人员的操作证、上岗证等证件复印件(检查原件);需乙方办理的手续,由乙方自费办理(包含政府部门所有手续费)。
8.2.12甲方负责提供临时水源、电源接驳点,乙方自行准备材料接驳,接驳费用及水费、电费乙方自理,挂表计量,按时自行缴纳给总包单位。
8.2.13乙方应配合甲方交房。
8.2.14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乙方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的负面影响,甲方有权代乙方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此费用在乙方安装费中扣除,安装费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15 无人施工及下班期间必须将电梯轿厢停靠在顶层。
8.2.16 乙方负责安装施工时的周转材料和工具及辅材等。
8.2.17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是 电梯的代理商,其被授权委托权限持续合法有效,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30%的违约金。
9.1乙方在电梯设备安装(含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自检报告。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双方的有关人员及监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中提出的需整改的项目,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完毕。合格后双方和监理共同签字,此验收合格日只是衡量乙方安装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工期或进行下道工序。此验收不代表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最终交付验收;
9.2乙方应当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自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和申报使用许可,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和使用许可证书;
9.3电梯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出使用前的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并交给甲方使用;
9.4未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自行接管使用,擅自使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9.5乙方提供的合格证,不能免除乙方对安装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缺陷责任。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只证明乙方安装完成;
9.6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电梯安装和电梯设备的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无条件维修、更换,否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 %违约金,影响使用的承担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10.1电梯设备的质量保修期为 24 个月,自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准许安全运行证书、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的内容是合同涵盖的所有内容;
10.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免费维修和更换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坏部件等,更换的部件或零配件须与设备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产地、型号规格相同,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代用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替代品的,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10.3在保修期内,乙方派驻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确保电梯设备整机运行正常,并按乙方递交的保养作业指导书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电梯设备的检查、保养与维护,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需要修理时,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每次检查、保养与维修要及时,同时必须有甲方或项目物业签字;电梯出故障后甲方或物业或业主以打电话、发短信方式通知,以电话接通、发出短信时间为准(以下同),接受短信、电话的电话号码: ;
1)易损件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 0.5~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1-4小时内完成维修、更换。
2) 其他由乙方原因电梯出现故障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1日内完成维修、更换。
3)对曳引机和门机及控制柜的元器件如主板、变频器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更换,其质保期从更换完日起重新计算;
4) 当乙方未按 1) 、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或项目物业处理。甲方处理的费用乙方无条件承认,不得提出异议,费用由甲方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接受业主和物业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0.4质量保修期满前15日,乙方通知甲方和物业对所有电梯进行验收,无问题后甲方、物业、乙方共同签字,作为质保金支付乙方的凭据。
11.违约责任
11.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设备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延误部分的万分之五。
11.2竣工资料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合格交给甲方和城建档案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按照50元/天/台的基数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3因安装质量缺陷或电梯设备质量缺陷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价款的 30 %支付对方违约金;
12.争议的解决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合同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乙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3电梯规格功能表;附件4主要部件产地和型号;附件5电梯产品样本
14.联系方式
15其他
15.1 乙方为本合同电梯安装主体,本合同电梯安装由本合同电梯供货单位(******有限公司)安装或委托的单位安装,因此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若本合同有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应按《****项目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执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15.4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内容以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2乙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后附)
附件3“电梯规格功能表”(同招标文件附件3)
附件4“电梯主要设备部件分项价格表”(同招标文件附件4)
附件5 “易损件清单”(同招标文件附件5)
附件6“电梯产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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