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人民医院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本陕西省人民医院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ZCZB2021-CS-03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省人民医院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001 陕西省人民医院碑林区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3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25 号瑞欣大厦 6 楼 A室。2、文件售价:每套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3、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25 号瑞欣大厦6楼A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25 号瑞欣大厦 6 楼 A 室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招标人: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瑞欣大厦6楼A座
联系人:栗工
电话:***-********
电子邮件:sxzczbzx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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