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

各校区、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于3月22日至4月23日开展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如下:

一、部门自查阶段(3月22日至4月12日)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打印部门《资产卡片列表》作为清查依据,自行对部门账物逐件核对、核实、核准。数据范围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固定资产数据。

2.个人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务必明确具体使用人(责任人)和存放使用地点(要求具体到楼和房间号),如发现资产存放地、使用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况的,请在部门清查报告中注明;

3.公共使用(如机房、实验室、会议室、教室、公寓、后勤设施)等固定资产由各部门主管校长或者部门主任指定此类资产的保管责任人。

4.如存在成立、合并、撤销或职工调离、离退休等情况的,请依据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及时申请调拨;

5.全面核查资产标签粘贴情况,如存在脱落、错贴、未贴的,请及时予以粘贴。

6.各部门存在“有账无物”资产盘亏情况的,根据《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详见附件1)、《资产损失认定依据及原则说明》(详见附件2),各部门需填写《单位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审批表》(详见附件4)或《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免予赔偿审批表》(详见附件5);

7.各部门存在“有物无账”资产盘盈情况的,要与总务处及时沟通并履行资产入账手续。

二、部门申请调拨及报废阶段(4月12日至4月16日)

1. 调拨及报废要求:

部门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同一校区其他部门调用、部门内部使用人或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情况时,需在系统中提交调拨申请。

已达使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继续使用,损坏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处置,未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各部门应充分论证处置事宜,总务处将对提交报废的资产进行严格核实。

2.申报方式:

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

3. 报废处置注意事项:

(1)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各单位需组织五名专家进行报废鉴定(单价100万(含)以上应包含至少两名校外专家),形成鉴定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部门申报材料经总务处审核合格后,各部门将拟报废处置资产集中存放,总务处将另行时间组织报废处置。

4.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逾期不受理。请各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三、总务处核查阶段(4月16日至4月23日)

在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自查基础上,总务处进行帐实核查。主要核实各部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设备是否有标签,并对本次清查中各部门固定资产情况形成详细报告。

对于各部门管理员提交的部门报废资产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学校统一组织处置,残值上缴财务,严禁私自处理。

清查中如有问题,我们将尽快把问题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尽力协调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清查盘点工作按时完成,确保清查盘点结果真实准确。

2.在清查盘点过程中,部门资产管理员应逐一认真核查部门名下所有资产,如确认存在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要明晰资产管理责任。

3.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结果中,各部门申报有账无物的盘亏资产,将依据《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办理。

4.各部门要做好清查盘点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加强日常资产使用及管理的制度建设,避免前清后乱。

5.明珠(民办部分)、净月两校区参照本方案自查。

五、材料报送

1.4月16日前,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完成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上交签字纸质版《××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报告》、《资产卡片列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部门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申请单》、《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到总务处。清查报告内容必须包含清查时间、清查范围(部门账面总资产,总件数)、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及原因。以上材料需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部门主任签字确认并送至总务处备案存档。

2.4月23日前,总务处完成资产核实工作。  

3.如有申报资产盘亏的单位,须另行填写附件3、附件4或附件5的相关表格,其他证明材料要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附件:

161*****11203.docx" title="附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docx">附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docx

161*****53625.docx" title="附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免予赔偿审批表.docx">附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免予赔偿审批表.docx

161*****53627.xlsx" title="附3.部门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申请汇总表.xlsx">附3.部门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申请汇总表.xlsx

161*****53630.docx" title="附2.资产损失认定依据及原则说明.docx">附2.资产损失认定依据及原则说明.docx

161*****53670.docx" title="附5.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审批表.docx">附5.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审批表.docx

161*****53679.docx" title="附7.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模板.docx">附7.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模板.docx

161*****53673.pptx" title="附6.资产卡片列表打印教程.pptx">附6.资产卡片列表打印教程.pptx

161*****53724.doc" title="附9.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doc">附9.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鉴定报告.doc

161*****53709.pptx" title="附8.固定资产调拨及报废申请指南.pptx">附8.固定资产调拨及报废申请指南.pptx


总务处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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