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1018
2、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27,6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2辆,采购预算: 327,600.00元,项目概况: 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因工作需求,需购置监督执法车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30 09:00:00至 2021-04-1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2)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申请人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4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在获取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9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碑林区消防大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10号
联系人:雷老师
电话:824644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29-81203481
传 真:029-8120348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2日
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1018
2、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27,6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2辆,采购预算: 327,600.00元,项目概况: 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车辆采购项目,因工作需求,需购置监督执法车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30 09:00:00至 2021-04-1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2)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申请人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24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在获取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9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碑林区消防大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10号
联系人:雷老师
电话:824644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29-81203481
传 真:029-8120348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2号楼1210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宏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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