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港务大厦中央空调设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国际港务大厦中央空调设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大丰港国际港务大厦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0]557号,现决定对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在中标后与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建设管理主体)。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采购项目
1.1项目名称:大丰港国际港务大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
1.2 项目编号:FZC********

1.3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区花园路与行政路交界处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规模:约610万元
1.6 完成时限要求: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材料设备的供货、调试交付招标采购单位使用。
1.7质量要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8付款方式: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个月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3(第1次付款时间+12)个月付经审定的工程价款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5(第1次付款时间+24)个月扣留质保金外结清。

1.9采购内容:大丰港国际港务大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主要内容详见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2投标申请人须为本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本采购项目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2.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4、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00326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丰分理处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朱会计)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1、制造厂商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生产许可证;(7)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制造厂商为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5)制造厂商营业执照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6)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7)制造厂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8)制造厂商生产许可证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9)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中外合资及以上品牌,招标人推荐的主机品牌为:约克、开利、天加,如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其档次、质量和性能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推荐品牌,投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6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9、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时间段:2013年5月3日9时至9时30分

9.2、开标时间:2013年5月3日9时30分

9.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10、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美侃 联系电话:137*****837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大街2号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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