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二)招标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二)招标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二)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车辆租赁服务(二)(招标编号:0868-1342ZD073F)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项目名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量

服务期

交货

地点

1

车辆租赁服务(二)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1

一年

用户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投标人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 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4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于2013年 4 月 18 日至2013年 4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投标文件于2013年 4 月 28 日AM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3年 4 月 28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7、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 4 月 26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杨小姐 陈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 ****-********/********-*** 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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