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1-03-22 至 2021-03-26
撰写单位: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撰写人:李丹

(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9396
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上海)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特装搭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由商务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定于2021年4月15日-17日,在上海举办。上交会是我国首个集技术展示和交易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性展会。为推动我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我省拟组织辽宁省代表团参加第八届上交会,设立辽宁特装展区并参加相关活动。

采购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完成辽宁展区72平方米场区规划、设计、搭建、设备租赁等工作。按照确认的展示设计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和搭建执行,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展览展示和有关活动效果。在展览期间保证展区各项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并负责相关维护修缮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辽宁展区展会综合服务,包括展务服务、展商组织管理、展品安保、场务协调、观众管理、嘉宾接待、数据统计、展品接收服务等工作。实施辽宁展区相关人员防疫防控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辽宁展区报馆、布展、撤展、活动对接等相关工作,负责展区搭建工程拆除及善后工作。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要求

辽宁展区设计符合《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展商手册》相关要求,能展现辽宁省服务贸易特点,展区能实现展览展示、商务洽谈等功能。

1.供应商需要根据展会官方要求,全程协助我厅办理布展工作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供应商成交后,需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供应商负责搭建场地全部展项的制造、安装、调试;对项目检验、维护保养等工作。

4.供应商从项目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展览全部撤场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物料和参展商品进行保管维护。

5.供应商需对我厅针对搭建工作所提临时补充的要求,以及对搭建设计方案进行的调整等要求及时进行回复。

6.供应商需对展位搭建施工过程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调整要求,要进行及时响应。

7.搭建方负责撤展工作,展览结束后,负责项目的清拆、撤场工作。

二、功能要求

主展区搭建要求:木制材质,单层结构,全开口展位,高度要符合大会要求。分为馆头造型、图文展示区、产品展示区、洽谈区、导引区和视频区。其中:

1.馆头饰面采用防火涂料,流线型木质结构造型,镂空雕刻需要考虑结构支撑稳固支撑应采用直径12厘米钢管并烤漆鉓面。至少包含2套“辽宁”LED发光字,每个字符高度不小于1米。2-3套“辽宁欢迎您”立体字,每个字符高度不小于0.6米及辽宁展区主体立体字,每个字符高度根据主展区整体效果另行要求。

2.图文展示区:通过灯箱宣传、推介辽宁企业特色。灯箱数量至少保证参展企业和园区入选项目能够全部展示,每组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采用卡布灯箱画面。

3.产品展览区:设木质展台,具备展示、储存等功能。每组柜台对应配备2把折叠椅。木制展台每组长度不少于1米,台面宽度不少于0.5米,台面承重不小于50公斤,饰面采用防火材料,根据特殊展品需要,可适当增加2-3个精品带玻璃照面的展台。

4.洽谈区:相对独立、安静,适合商务洽谈。配备2套洽谈桌椅,饮水机及一次性纸杯,绿植若干。

5.视频区:设置1组不低于2.5*1.5米的LED电视墙,用于播放辽宁宣传片和参展企业宣传片。LED电视墙外部结构造型需与其他区域相融合。配备音响和1名调音师。

6.照明:展台内采用效果灯、筒灯、射灯、LED灯带等光源。保证展区灯光明亮、光线充足,分高度、分层次对展区、展台和展品进行投光照明,达到最佳展示效果。

展区设计色彩和结构总体搭配必须“稳重、协调、大方”,能够体现政府平台占位和效果,布置格调简单、高雅,结构安全合理,布置参观路线流畅,易于组织参观。结构造型能表达主题,并能准确实施,避免结构沉闷,造型局限无创意。展区搭建要符合施工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和展馆相关的一切要求;总体结构材质安全环保,符合主办方和展馆规定要求。施工资质达到主办方要求。木制材料需涂刷防火涂料,地毯采用阻燃地毯,灯具和线材需使用符合国标3C认证产品。

三、施工制作要求

1.展区需铺设阻燃地毯。

2.在成交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我厅可对设计方案提出相关优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配合修改设计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制作施工。

3.所有制作件所选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消防安全要求及展馆的消防要求,报价时提供所选材料清单及报价。

4.木结构制作件面材料贴粘要平整,不鼓包,拉缝不明显且不存在色差,裸露或背面部分需经防火处理。

5.金属制作件焊接口要求打磨平顺,表面漆面处理要平滑,面漆要厚,有一定的光泽质感。

6.所有玻璃结构件要求钢化处理。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是专业施工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各特种工种施工人员亦必须持证操作,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人员安全并购买第三者保险。

8.灯具,插座,电源线等必须使用公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施工电线通过地毯时,中间不能有接口,否则要套管。

9.金属框架结构专电线或安装灯具等必须做电气跨接并做安全接地,各电气回路必须有专用保护地线。

10.灯箱展板,灯柱内须留对流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采用消防科研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11.所有制作件结构必须牢固,特别是跨度大的构件要加强安全性。

12.美工安装,喷画裱贴等,要求平整,接口整齐,画面连贯。

13.所有音响、LED设备等使用期间要保证正常运转。

14.展出期间必须留有电工以及视频操作人员值班。

四、服务要求

1.展前服务:按《参展商手册》规定进行报馆和相关资料提交;交纳特装管理费、电费、租赁费、保洁费、加班费及押金;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入驻采购人指定工作场所,协助采购人收集、更新会议信息,制定有关图表,收集汇总参展企业上报的重要信息和材料,并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制作展板和辽宁参展企业宣传册。

2.布展服务:按主办方《参展须知》规定时限提交施工资质材料、图纸等,进行报馆和相关资料提交工作。遵守主办方和展馆的施工、防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防疫物品和安全防护装置;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并为施工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保证时间和质量本项目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少于8人;协助划分展位,领取、发放参展证件;协助展商办理进馆手续和布展。

3.展期服务:对展区进行安全巡检维护,除项目监理人员外,开展期间现场需留有音响师、电工和木工各1人;负责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的记录,对参会人员数量、参会出勤率、等所有采购人要求的信息进行实时统计,并形成完整数据表格;协助对展商进行现场服务与管理;每日开馆前和闭馆后对展区进行防疫消毒、卫生清理和保洁。协助采购人工作人员发放邀请函;联络签约嘉宾、收集签约信息和相关文本并现场确认;协助采购人现场引导参会嘉宾入场就坐;制作现场用音频资料;完成采购人临时交派的其他工作。

4.撤展服务:领取、发放展品出门单,协助展商撤展;协助开具发票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拆除搭建工程,清运垃圾。协助进行展会期间信息的整理和归档。

5.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五、特定资格要求

遵照展会举办地防疫要求提交施工人员安检信息,必要时需提交核酸检测证明。

六、验收要求

1.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展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2.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效果修整。

3.材料质量应符合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4.对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八、工作要求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辽宁省商务厅与成交供应商商洽并签订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须以确保成交后的项目施工布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其他公司施工布置。

2. 展会活动环节、流程、设计在符合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的定位同时要突出辽宁省服务贸易特色。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装饰材料进行施工,以确保布展工程质量。

3. 按照采购人需求以及实际场地情况编写项目管理制度及服务内容(如项目执行倒排时间表、各类手册或说明、工程监管、设备管理)等。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须向采购人提交施工进度及工作计划,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采购组派出的展务组、展馆与当地消防部门对工作进度及安全的检查,原则上不安排昼夜施工、突击作业。

4.报价人自中标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辽宁展览展示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3D图、CAD工程图、其他设计(如动态效果设计),及活动方案,包括搭建方案、执行方案、管理方案等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采购人确认方案为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5.报价人自中标之日起,需指派项目经理、设计人员和工程人员组成的独立工作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6.搭建使用材料需符合环保安全要求。

7.报价人在现场搭建时应遵守采购人及主场搭建商相关安全及管理规定。

8.所有资料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会后3日内提交所有重要活动文字及影像资料。

9.按照采购人要求与项目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工作。

10.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工作。

11.所做设计方案,应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九、项目时间安排

1.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至4月14日(4月14日闭馆前必须完成展区结构搭建工程)

2.布展时间:2021年4月13日-14日

3.展览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17日

4.撤展时间:2021年4月17日17:00

十、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内容

1.需提供“施工安全承诺书”,就施工安全、防火安全等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内容请自拟)

2.供应商须根据给定的效果图(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要)出设计方案两套(彩色),包括:平面设计方案、3D效果图、CAD工程图等。

2. 项目总报价以及对提供所选材料清单的详细报价。

3. 布展材料材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监测证书。

4. 施工组织方案和展务工作组织方案。。

5.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6. 展区疫情防控方案及设备配置说明。

7.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十一、安全及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招投标、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未公开工作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投标人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撤展完成,经会展中心验收合格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照展会举办地防疫要求提交施工人员安检信息,必要时需提交核酸检测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话: ***-********-6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搭建 特装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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