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2021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稳评公示
高港区2021年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稳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计划对泰州三福船舶永安厂区南院墙至泰兴界段长江堤防提升加固。工程范围北起泰州三福船舶永安厂区南院墙,南接泰兴市长江堤防,总长5.762km。本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挡浪墙加高工程、护坡修复工程、堤身培土工程、建筑物维修工程、管理设施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六个部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本工程不涉及永久征地及拆迁,工程概算总投资1390.0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86.36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3.79万元,临时工程17.95万元,独立费用115.79万元,预备费66.19万元。工程计划于2021年7月初开工,2021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责任主体为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
二、主管单位、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项目联系人:陈江华
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泰州公交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司振国,联系方式:****-********,邮箱:********3@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成立稳评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公示;开展风险调查;分析、研判风险内容;召开稳评专题会议;制定降险措施及应急预案;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召开稳评结论审核会议;完成审核并备案。
四、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及看法;
2、 综合各方考虑,是否同意实施本项目,若有反对意见,可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3、 本项目的实施是否会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与不可解决的矛盾,如有,可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五、 提出建议与诉求的主要方式
公众若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和泰州公交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传达,并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核实。评估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收集和记录,并将真实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及单位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
泰州公交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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