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招标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号:20A0039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A00397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绅礼
委托代理人:蔡永泉
联系方式:186*****39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余松一支路6号紫都星座A栋3112
被投诉人1: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朱宏坤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人和路5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7
通讯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基本情况三、投诉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
项目编号:2021ZFCG002
四、投诉受理与终止
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结果使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2月19日开标当天向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于2021年2月19日作出了质疑回复。质疑人对质疑回复答疑不满意,于2021年2月2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依法于2021年2月23日受理本次投诉。
四、投诉受理与终止
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结果使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2月19日开标当天向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于2021年2月19日作出了质疑回复。质疑人对质疑回复答疑不满意,于2021年2月2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依法于2021年2月23日受理本次投诉。
受理后,在调查处理过程中,2021年3月16日,投诉人向我局递交了“撤回投诉申请书”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全区义务教育2021年度学生作业本采购”的投诉处理程序。
投诉人、被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财政局或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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