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3GC060088

1.招标条件
宁波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10万吨/日(含深度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10万吨/日,再生水回用6万吨/日,及配套污泥深度脱水(包期一期)、除臭工程
工程造价: 约18000 万元
工期要求: 560日历天(其中再生水系统工期为300日历天),再生水系统包括: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送水泵房、再生水调节池、加药间等构筑物及调试所需的管道。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建设地点:镇海区海天中路宁波市北区污水厂厂内,紧邻一期工程,位于一期西侧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构筑物及室外附属等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包括设备供货及安装)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要求
(1)、投标人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接业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和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的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须提供获奖文件)且在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
(3)、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4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9日9时00分 ,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
联系人:陶娟
电 话: ********
招标代理: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138*****73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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