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系统冷却塔基础设施维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冷却系统冷却塔基础设施维护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19 16:04:39 截止时间:2021-03-29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该采购项目为冷却系统冷却塔基础设施维护采购项目,共分为5项采购内容,其中包含监控系统2项、控制系统1项、安全防护设施2项的设备及安装服务。

主要采购需求如下表:

名称

数量要求(项)

分项限价(万元)

开式冷却塔水位监控系统

1

5

闭式冷却塔水位监控系统

1

5

开式冷却塔风机控制系统

1

5

冷却塔塔顶安全防护设施维护

1

10

冷却塔塔架安全防护设施维护

1

10

二、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

三、供应商拟制应答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供应商拟制应答文件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5日,应答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5日9:00(与拟制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请供应商依据本询价文件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纸质应答文件(密封)邮寄到招标现场,时间以接收快件时间为准。

四、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企业,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自2018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

5、近三年有冷却系统建设或冷却设备改造类项目成功案例3例以上,以合同和结算发票为准。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评审竞争。

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的、应答人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的应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盖应答人公章。

2、应答文件应密封,应答文件、报价函应盖应答人公章。

3、询价开标时纸质应答文件需按时送达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4、报价方应特别留意询价文件上载明的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5、请仔细检查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6、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7、报价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项目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应答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如果出现企业资质、实质性响应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将导致无效应答。实质性响应主要以询价文件的技术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时限、服务承诺、其他承诺、应答报价等。

9、询价开标评审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32085部队(北京市,具体地址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六、评审程序

1、评审条件:应答人满足三家及以上到达开标评审现场的,采购方将按照询价评审程序进行开标评审。

2、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询价评审细则及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不得临时改变评审标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评审标准的,本次询价应中止,采购方必须发起第二次询价,询价文件中应载明变更后的评审细则及标准。

3、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企业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

4、符合性审查:法律授权文书的有效性、合法性,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报价方式及是否超出拦标价等实质性响应审查。

5、废标情形:评审通过中,如果出现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符合项目要求,超出最高限价,导致有效应答人不足三家,应予以废标,并发布第二次询价。

6、无效应答情形:应答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的纸质应答文件必须密封。如果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提交纸质应答文件未密封,或与询价文件和应答人须知相关要求不符,将评审为无效应答。

7、澄清原则: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询价小组认为需要应答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保持通信畅通,在必要时对应答人进行电话问询,并在评审结束后,由应答人补交纸质澄清说明并加盖公章。但应答人不得主动要求就某事项进行澄清或说明。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2085部队(采购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 基础设施 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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