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广场幕墙擦窗机招标公告(二次)
高速广场幕墙擦窗机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广场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2】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擦窗机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济南市槐荫区。
项目总投资额:约670万元。
规 模:山东高速广场项目由三座塔楼、裙房及地下空间组成,总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其中1#塔楼高度为110米、3#塔楼高度为150米,功能均为5A级商务办公,2#塔楼高度为200米,功能为超五星级酒店。
本次招标的幕墙擦窗机共3台,为固定底座机身立柱可升降多级伸缩臂式微电脑控制擦窗机,分别位于1#、2#、3#塔楼楼顶。
工 期:计划2013年7月1日前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计划2013年11月30日安装检测验收完毕。
招标范围:山东高速广场项目3台幕墙擦窗机供货及安装,包括本项目所需擦窗机设计(包括方案深化、加工图、安装图等以及相关部件的设计选型)、与设计院、总承包、幕墙等单位的配合工作、设备及其附件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3.2近三年具有单台擦窗机供货及安装额度在8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3.3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2009年~2011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4 月 18 日至2013年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售价15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申请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预审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厅。
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 28 日上午9:00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数娱广场
邮政编码:250001
联 系 人:张国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写字楼2楼
邮 编:250002
联 系 人:翟树华
电子邮件:guoguanjinan@126.com
电 话:****-******** 13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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