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中学校电子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大同市平城中学校电子设备采购磋商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平城中学校的委托,对大同市平城中学校所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中学校电子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PCQZ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具体技术需求见磋商文件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多媒体教学一体机 | 42 | 台 |
集中控制软件 | 42 | 套 |
壁挂展台 | 42 | 台 |
推拉黑板 | 42 | 块 |
普通黑板 | 42 | 块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止(北京时间9:00-11:30,14:00-16:00节假日休息)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市平城区南关街道小南门西街138号尚雅名都二期北门政务大厅9楼903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8日9时00分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大同市平城区南关街道小南门西街138号尚雅名都二期北门政务大厅9楼9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报名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3)被授权人必须是报名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七、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平城中学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9*****558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靳先生
九.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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