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并联审批子招标公告

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并联审批子招标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0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4月19日至2013年04月25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49。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45个市委办局的跨部门事项信息梳理工作,跨部门项目支撑平台设计与开发,跨部门业务管理、运行、自助申报、监督管理等子系统的开发,以及20个主题的跨部门信息化方案的实施工作。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和初验,初验后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4月19日起至2013年05月0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耿;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8楼;邮编:5106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3-ZB0049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相关消息。十四、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04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49。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45个市委办局的跨部门事项信息梳理工作,跨部门项目支撑平台设计与开发,跨部门业务管理、运行、自助申报、监督管理等子系统的开发,以及20个主题的跨部门信息化方案的实施工作。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和初验,初验后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7.购买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3年5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9日 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耿;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8楼;邮编:510623。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81.名词解释82.关于招标文件83.关于投标人94.关于投标文件95.关于投标保证金126.关于投标费用137.关于开标138.关于评标和定标14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5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613.关于保密1614.关于中标服务费16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7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7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51第三部份附件52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52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59第三章 样表格式69附件1-1投标函69附件1-2开标一览表70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71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72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3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74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74附件1-8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75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75产品详细报价清单75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76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76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77附件2-1 授权委托书78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79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 投标人应准备好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原型系统演示文件,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演示答辩时间20分钟。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7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3-ZB0049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概述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和初验,初验后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终验。★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简称解释:(1)市政务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2)委办局:广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中央派驻广州行政机关。(3)区(市)中心:广州市各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1.1项目背景2009年5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信息广州”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高度信息化、全面网络化的“信息广州”,届时广州将实现网络无所不在、跻身亚洲信息化先进城市行列。建设城市公共信息发布系统,设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个性化的在线服务。加强网上政民互动,整合政府网站群、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服务热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渠道,实现一站办理、一网连通、一号服务、一卡通行。2009年10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求政务中心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企业网上办事大厅,以企业为中心,围绕企业在设立准营、年审年检、资质认证、财税征缴、基建审批等事项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审批,促进并联审批(以下简称“跨部门审批”),要求面向企业的行政审批业务,100%在网上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网上预约服务,80%以上实现网上申请和结果查询功能。重点在设立准营、年审年检、基建审批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天候、个性化的网上服务,使政务网站真正成为企业办事的窗口和渠道。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在广州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的基础上扩展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为跨部门业务系统的建设运行,提供数据交换共享服务,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深度综合利用。通过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扩展自然人、法人和宏观经济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全市统一的地理空间基础库,加快建设各类证照数据库、行政审批和处罚结果数据库、企业信用数据库等专项数据库。推进综合治税、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跨部门的专题共享应用,实现政府联合监管和综合服务。基于以上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整合资源建设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信息化系统,作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和改进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该系统要“充分整合政务各部门的信息资源,通过业务流程优化,促使信息流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根据整合优化的审批流程,实现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化,政务服务管理智能化,绩效评估数据化,效能监察过程化”,并“逐步构建融合投资服务功能、市区(县级市)两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同办理的广州电子政务服务体系”。根据要求,在对跨部门事项梳理优化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全市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对全市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统一处理,进一步提高跨部门审批的效率,增加服务项目,同时,委办单位业务系统之间互联,全面实现跨部门审批在后台业务子系统的整合,重整政务流程,提高办公效率。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自助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1.2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2.1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现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定于2008年2月28日正式对外服务。涉及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贸易管理以及经济社会事务的28个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外商投诉办公室全面进驻本中心。其中,黄埔海关、广州海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质监局机构代码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办理点,市公安局涉及户政、车管、互联网、船舶户籍和出入境的相关业务仍在原办理点办理,其余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部门原有办事大厅同时停止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着“集中办理、统一管理、公开透明、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下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广州市政务服务在线网站www.gzonline.gov.cn也正式开通,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外投资者提供全面系统的政府资讯服务和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根据2010年第38号政府令,涉及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事项除有特殊要求外,全部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受理。至此,市政务服务中心目前有43个进驻部门、450名工作人员、220个窗口、927项受理事项已全部进驻并对外服务。目标是通过建立集政务受理、投资服务和政务信息为一体,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的平台,创建政府部门办公大协同的新标准和新模式,使政府管理具有知识性、便捷性的服务特性,大力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1.2.2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现状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已经进行了多期信息化建设。1.2.2.1 一期建设内容一期建设实现了总体设计确定的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实现办事者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网站统一网上预受理、表格下载;实现全部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包括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实现办件的查询、打印、统计、考核、督办和监察功能;实现服务大厅内部的办公、办件系统建设;实现投资服务辅助管理(客户关系、项目管理等)和投资支持(投资资源推荐、信息发布等),采购部分专用电子资源(电子图书、投资资源数据库)。具体来说:(1)完成了2至10楼由市政务办负责的基础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与排队叫号系统配套的背景音乐及广播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多媒体会议系统的中控、扩音系统和投影仪等部分)以及政务服务辅助管理系统建设(包括信息显示集成管理系统、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等)。(2)实现了通信网络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局域网建设(包括接入交换机和汇聚交换机),防火墙、网络和桌面防病毒系统、网络管理系统采购以及基本的CA认证体系建设。(3)实现了政务受理系统基本功能,包括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效能监察等,按照“一次录入”的目标设计整个系统。(4)实现了投资服务系统的部分功能,包括投资服务辅助管理(客户关系、项目管理等)和投资支持(投资资源推荐、信息发布等)。(5)实现了政务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网站、办公OA系统的开发和实施。(6)完成了审批信息梳理和流程整合,包括流程信息梳理、流程描述、流程定制、流程优化等。(7)基本完成了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系统的开发,采购相关的中间件和服务器等。2.1.2.2 二期建设内容一期系统建设完成后,基本能够对现有的进驻业务进行支撑,系统做了一些初步的数据对接。但由于体系建设的局限性,以及广州市政府对市政务办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和对广州市电子政府的要求的落实,对新的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二期的建设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论证工作。目前二期的建设重点已经由原来对于一期系统的补漏和完善,转为电子政府企业服务的基础系统建设。系统建设任务,概括来说,共有五点:一、业务协同支撑平台建设:为政务中心中各委局系统接入提供统一平台支撑,并在该平台上实现审批、受理业务协同。在平台一级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各委局系统接入提供统一入口和接入方式。二、服务总线建设:业务协同支撑平台采用SOA架构。服务总线建设完成该SOA整体架构的中间服务提供层,各委局的具体业务将以服务的形式发布到服务总线上,并在服务目录中注册,被其他系统使用。三、初步的主题库建设:为跨部门审批提供数据支持,还可以向各委局提供一致的事项信息。为部门间的跨部门审批和信息共享奠定一定的数据基础。四、完善四个应用系统:包括政务受理系统及其子系统、投资服务系统及其子系统、政务信息系统及其子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系统及其子系统。五、构建内部安全互信体系:在二期建设中,要将原来分离的各个系统,都能通过统一的用户权限体系连通起来。二期建设目标,为广州市电子政府企业公共服务的基础建设,搭建业务协同支撑平台,建设全市范围企业服务的服务总线,并进行接入示范,以及现有政务中心系统的改造。2.1.2.3 三期建设重点规划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三期重点建设以下内容:?网上企业办事大厅企业网上办事大厅的目标是要以统一的界面,向公众(主要是法人单位、企业)提供政府政务服务功能。企业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将以整合已有职能委局的网站为主,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各委局网办事项发布及统一展示的支撑系统,建设完成后,可以作为一个栏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保证一级政府门户完整的唯一性和权威性,体现统一的一级政府面向网站渠道的唯一出口,面向社会服务,避免出现多个门户的现象。除了一套能支持各部门不同类型网上办事的网上系统以外,还需要合理整改“广州政务在线”网站,将有关政民互动、政企互去、资讯管理与发布、服务发布与交流等方面的功能进行完善和扩展有,使之成为政府向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地。业务系统的改造接入在建立相关标准化接入体系和基础平台支撑后,需要针对各委局的业务系统进行相关改造,使得前台和后台的整合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一站式的政务服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标准,对各自的系统进行适当的改造,然后接入到全市统一业务接入与集成平台,同时实现网上办事的对接。?并联审批(以下简称“跨部门联合审批”)跨部门联合审批是政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表现,也是政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目标。在不改变现行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对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流程进行整合,各联办部门不分先后同时审批,将串联审批改为多线跨部门联合审批。牵头部门协调联办部门办理,申办人只需面对牵头部门,不用再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跑,政府职能在办事群众面前形成一个服务整体;联办部门中最高承诺办理时限为跨部门联合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其他部门时限包含在这一最高时限中;各联办部门同时负责办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事项许可决定,承办条件互为前置和政策法规矛盾冲突得到有效解决。1.3建设目标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是广州市电子政务统一信息处理平台的重要应用,应完全遵循统一信息处理平台的规划、标准执行,有冲突的地方以平台规范要求为准。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建设主体,为全市行政审批的业务和管理提供统一高效的信息化支持。具体的说,总体建设目标可分为三个方面。?业务上以实现有关项目的联合审批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提高信息共享,提升办事效率;?管理上关注联合审批的节点管理,不打破单体审批事项审批模式,实现全程监督管理,提高联合审批效率;?技术上在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对目前单体事项的统一管理,以灵活配置的方式,以最少的二次开发实现项目的联合审批。1.4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跨部门事项信息梳理工作(1)根据关联局委办提交的基础材料详细梳理各领域所有的审批事项流程(由关联委局办提供材料,采购人可负责协调);(2)进行按部门、按事项等类别进行调研、资料复核、修正等事项流程梳理工作;(3)绘制建设项目各领域所有的审批事项的流程图;(4)结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子政务的相关标准,对上述领域的流程进行优化(包括减少审批层级、理顺审批关系、理清所需材料、跨部门审批等各项优化工作);(5)对跨部门的表现形式、关键要素、流程图表、章节内容、目录列表、书面表达等内容策划与整理,并形成最终成果物;(6)对于优化后并经上级批准的事项流程,则在批准后协助完成更新该部门、该事项的审批流程的相关事项基础资料(包括描述、编号、流程图等关键要素),以实现事项的常态化管理。2、项目支撑平台设计(1)与接入集成平台系统对接(2)与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管理系统对接(3)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对接(4)委办局接口管理(5)与电子签章系统对接(6)表单设计工具(7)工作流引擎(8)平台的安全性设计3、业务管理子系统(1)跨部门事项管理(2)事项阶段管理(3)阶段内的事项(节点)管理(4)阶段表单管理(5)单体事项管理(6)联审图形化工具(7)发布及版本管理4、业务运行子系统(1)事务中心(2)消息中心(3)项目流转控制(4)单体事项办理(5)联合事务办理(6)项目综合管理(7)统计分析5、自助申报子系统(1)企业信息维护(2)材料库管理(3)审批任务管理(4)项目管理中心(5)消息中心(6)互动交流(7)统计分析6、监督管理子系统(1)项目全程监督(2)督察督办(3)红黄牌及预警管理(4)项目管理(5)绩效考核管理(6)咨询投诉管理(7)统计分析1.5项目范围本项目将使用平台化和组件化的方式,从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项目两类业务入手,结合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行政审批模式,创新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减少审批环节,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内容包括20个主题跨部门联合审批的实施。第三章系统设计要求2.1建设原则?遵循标准与规范的原则本项目的实施,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的要求,结合目前和潜在的业务需求,进行项目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本项目的建设是在充分整合现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本项目要充分继承当前系统的信息数据、业务流程和人员操作习惯等,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硬件环境,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采用新建与整合并进的方式进行实施。?先进性和适用性相结合在系统设计上,首先应当具有前瞻性。在保证系统经济性的前提下整个软、硬件系统的适度超前性,以确保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现有系统的先进性、政府的良好形象,使投资充分发其效率。与此同时,还应当结合政务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实现系统建设目标的前提下,尽量选择较高性能价格比技术和产品。?合理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结合实际的政务服务以及业务管理工作流程,通过对实际业务流程以及需求的分析,设计结构合理、功能实用、符合实际业务需要的系统。系统的设计在运行环境、使用操作等方面以实用为主,以方便用户使用和维护为出发点。?开放性与标准性相结合从系统架构到软件体系结构,都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系统建设采用的软件平台、数据标准、开发技术应符合公认的工业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系统分析、设计与实现采取开放路线,遵循国际软件工程的标准、规范,并尽可能采用国际主流产品,以确保系统集成的可行性、良好的可扩充性。采用标准的数据描述语言以及标准的通信协议,适应以后的数据交换标准以及系统间互连的标准协议等。?易维护性和扩展性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系统软件进行灵活地配置和组合,能方便地进行功能的调整以及系统的升级、扩展,以适应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同时,系统的升级要充分考虑与现有其它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口问题,尽可能保证系统有更长的生命周期。 ?安全性和可靠性原则安全性对于分布式系统来说很重要,从身份验证到资源授权访问再到数据的安全性。从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访问控制、数据的完整性以及业务层的安全机制要考虑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地运行。2.2技术路线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如下:1.按照一、二期的建设路线,继续采用.NET、J2EE混合技术和Web Service 技术构建应用框架,以及用户和权限的集成、工作流和内容管理基础服务。2.采用XML技术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3.采用多种集成方式,界面集成、数据集成和应用集成4.利用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交换5.利用广州市统一认证中心的认证技术和时间戳技术2.3总体设计要求广州市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主要包括了联合审批自助申报子系统、联合审批监督管理子系统、联合审批运行子系统、联合审批业务管理子系统、联合审批系统支撑平台五大部分。经分析综合,此系统由“一个平台、四个子系统、两类应用”组成:一平台:联合审批系统支撑平台。四个子系统:联合审批自助申报子系统、监督管理子系统、业务运行子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两类应用:外网自主申报应用、大厅智能自主申报应用。总体功能架构图如下:上图说明:1、图上部分是本项目要涉及的已有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将联合审批业务及管理数据经过整理后按规范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提供共享服务,共享数据的存储和组织方式按项目进行编排。2、联合审批共享数据按照项目进行整理存储并给联合审批支撑平台提供数据的支撑。 3、以联合审批共享数据库为基础,构建联合审批支撑平台,实现为运行平台提供证照比对服务的功能。通过工作流、电子表单、事项目录管理等对联合审批项目的进行相应的配置管理的功能。对与委办局的数据共享及交换的接口信息及运行状况的提供管理与监控的功能。4、以联合审批共享数据库为基础,以联合审批支撑平台为支撑构建联合审批管理平台,实现为运行平台提供跨部门事项管理、单事项阶段管理、阶段表单管理、单体事项管理、大阶段流程的图形化编排、事项的版本和发布管理、跨部门事项统一编号的定义及设计等功能。5、以外网自主申报应用、大厅智能自主申报应用两类应用模式提供公众和企业灵活机动的自主申报功能,实现广州市的联合审批自主申报业务模式。6、业务主管单位通过联合审批监督管理平台来监督联合审批业务的运行办理状况,并提供对相应的业务办理进行督查和督办的功能。2.4系统建设遵循的依据和参考规范2.6.1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2.6.2政策法规依据?中办、国办2002年(17)号文件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批转国信办文件)?市政府穗府﹝2006﹞号文《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构建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决定》2.6.3国家标准所有解决方案的开发与运行将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当标准间出现矛盾时,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指南》?《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电子政务数据元》?《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程序与要求》?GB/T12504-12505-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及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8566-8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行政审批业务接入及集成标准体系》?《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第四章业务需求描述3.1跨部门联合审批业务模式跨部门联合审批,是指在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提出目前各部门和窗口单体审批事项基础上的事项重组和优化的跨部门审批模式以及信息化方案,解决由企业自主、分阶段、分模块推进的整体工作策略。广州市跨部门联合审批采用两种模式提供服务:企业自主模式:采用企业自助填报、按需流转、牵头协调、参与部门配合的业务模式,由企业通过网上申请或者是自助终端进入启动,办理所需要填写的表单和材料可以直接从企业和项目信息中提取。根据企业依据自身需求以及各委局业务系统整合的程度自由选择启动相关的环节流程,同时系统设计中融合灵活性与可组装拆卸性,满足审批政策、业务变动以及系统变更等需求。牵头部门(综合窗口)模式:企业除了可在网上或自助终端申报外,也可以到牵头部门综合窗口报件,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收件、组织协调、集中发证。同时,与企业自主模式一样,由系统提供统一的支撑平台和运行平台。3.2 跨部门流程事项梳理与优化工作要求协助市政务办分别按各项要素对我市45个局委办的跨部门事项流程进行梳理,并协助整理好相关上报材料。结合国家、省、市的各项要求,协助市政务办对各领域的审批事项流程进行梳理、分析、优化,并梳理完成20个主题的信息化方案支持后续的开发工作。主要协助市政务办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根据关联局委办提交的基础材料详细梳理各领域所有的审批事项流程(同时需要借鉴前期跨部门事项流程的梳理结果);(2)、协助市政务办针对各行业领域,分别进行按部门、按事项等类别进行调研、资料复核、修正等事项流程梳理工作;(3)、绘制建设项目各领域所有的审批事项的流程图(同时需要借鉴前期跨部门事项流程的梳理结果);(4)、结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电子政务的相关标准,对上述领域的流程进行优化(包括减少审批层级、理顺审批关系、理清所需材料、跨部门审批等各项优化工作);(5)、协助市政务办相关处室完成上报材料的整理,包含表现形式、关键要素、流程图表、章节内容、目录列表、书面表达等内容策划与整理,并形成最终成果物;(6)、对于优化后并经上级批准的事项流程,则在批准后协助完成更新该部门、该事项的审批流程的相关事项基础资料(包括描述、编号、流程图等关键要素),以实现事项的常态化管理。3.3系统技术支撑需求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支撑平台的主要建设目的是为了集成目前已有平台和系统,实现与现有系统的对接,并结合本期项目建设建设证照库、消息中心、统一用户和单点登陆以及通用表单设计、工作流工具等支撑功能。3.3.1 与接入集成平台系统对接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建设的接入与集成平台,是依托广州市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进行开发的。如上图所示,包含业务系统、交换桥接系统、前置交换系统、中心交换系统等组成部分。市科信局负责中心交换系统开发和运维、前置交换系统的部署,市政务办负责交换接口API的开发和管理,各委办局和区(市)负责交换桥接系统建设。?从接入模式上分,主要包含以下三种模式:?委办局自有受理审批系统,各自进行对接?委办局统一使用政务中心审批系统,由市级接入与集成平台统一进行对接?委办局没有使用业务系统,目前单独录入上报市电子监察系统,由市级接入与集成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和接入,统一上报市电子监察系统?从接入数据上分:对所有委办局的单项审批业务统一了查询编号和密码,办事环节统一分为受理环节、承办环节、审核环节、批准环节、办结环节五个标准环节,以及扩充了网办申请、办事结果信息、补交告知、补交受理4个可选环节。?对接主要内容?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对联合办理项目产生唯一的项目编号。?相关委办局要进行改造,接收并传递跨部门联合审批时统一的项目编号。?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根据项目编号从接入集成平台中提取项目审批过程信息,重新组织后集中展现。本期项目建设的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业务办理情况,相关单体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都要从接入与集成平台中获取。2012年底,依据2010年第38号政府令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将全部通过此平台接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3.3.2 与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管理系统对接随着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审批事项的变化呈现出事项调整范围大、变化多等特点,对于审批改革的落实情况目前难以掌握,政府部门之间主要通过公文、调研表等来进行整理,效率比较低。另外,业务梳理工作也经常是以文档形式存储,变更比较困难。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政府不同部门之间需要重复调研各委办局或区县的审批事项情况,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又会经常出现事项展现不一致等情况,造成了部分管理和服务的混乱。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是根据政府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满足审批事项申报、调整、下放等权利分配,将审批事项及所属信息编号入库进行统一管理,并对事项进行维护、使用及管理等一系列操作,对入库实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事项信息管理是了满足接入单位业务人员对委局的事项进行实时的管理,并对事项的变化进行管理。事项管理包含事项接入、事项变更、事项注销三大功能。本期项目建设的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相关委办局及单体审批事项的数据,都要从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获取。3.3.3 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在电子政务服务大力发展的今天,大部分政务机构的核心业务已完成不同程度的信息化,网络化公共服务的提供也在不同深度得到普及。证照信息是政务活动的重要结果和基础信息,建设电子证照数据库是电子政务深化应用的重要举措之一,以提高政府部门间资源共享,加快网上办事、联合审批业务的推广和无纸化应用的推进,促进政府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创新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行政机关获取共享政府信息应当优先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进行。通过共享平台提高跨部门联合审批的办事效率,连通政府内部“信息孤岛”,在一定授权和审计下,所有委办局都可以通过证照信息共享平台调用权限内的其他委办局的共享信息,用来验证网上填报的数据情况、证照情况、诚信情况等。为了保证数据更明确的被使用,共享平台每次操作都将保持可追溯,使每一条数据的来源都有根可查,每一次数据访问都有迹可循,每一次操作都登记在案。证照信息共享平台在跨部门联合审批中的主要应用要求如下:a)申请人(企业)在发起跨部门联合审批申请时,可以直接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中提取部分企业(个人)相关信息,直接录入到申报表单中,减少录入。b)申请人(企业)提交的材料列表中如果含有可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提取的资料,可以设定从证照库提取,而不需申请人提交。c)在经过身份检验和授权后,政府审批人员可直接利用证照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验证申请人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或调取相关资料信息。d)在经过身份检验和授权后,政府审批人员可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中下载相关证照副本等用于材料备案。本期项目建设的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相关证照共享信息,都要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中获取。3.3.4 委办局接口管理按照广州市跨部门联合审批的建设规划,与委办局的接口管理,包括网上办事的入口接口管理和联合事务消息的接口管理。3.3.4.1 网办入口接口管理按照广州市跨部门联合审批的建设规划,委办局独立建设的网上办事入口,必须能够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认证,由政务服务中心代理分发到某个委局系统的单体事项网办入口,并能够接收同时发送来的项目信息和企业信息,能够从材料中心选择加载相关材料。如果委办局没有网上办事系统,可以使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受理审批系统即可实现。以上,所有的相关委办局的单体事项的网办入口、单点登录信息、传递参数等都纳入到统一的委办局接口管理中。3.3.4.2消息接口管理 在联合事务办理或者需要发送多部门的消息通知时,由于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都使用的各自部门的业务系统,因此需要对消息接口进行统一管理。如上图所示,在联合踏勘中,由牵头部门发送消息组织相关部门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共同完成踏勘工作,需要将消息发送到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不同人员中。进驻单位领导或政务中心监管人员也可以利用该通道发送催办信息。3.3.5 与电子签章系统对接本期项目建设需要与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期电子印章系统进行系统对接。电子印章系统,作为市二级电子签章平台,纳入全市电子签章平台体系,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参与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信息安全服务为基础,整合各业务单位的业务系统实现无纸化全流程的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功能,提高各部门的业务衔接的效率。依照《广州市电子政务电子签名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接入市数字证书管理平台对接,以我市已有的数字证书环境为支撑,在不增加企业/市民办事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市民的网上行政(预)审批时的实名身份认证。系统建设的要求集成第三方PKI/CA认证及电子签章系统系统的安全登录与传输信息加密。1.实现用户基于数字证书的安全身份认证;2.实现用户对办案材料的数字签名、加密;3.实现应用系统自动完成业务材料的签名验证、解密;4.实现单位用户基于数字证书的安全身份认证;3.3.6表单设计工具由于审批事项的差异性,不同的审批事项在进行业务受理时所需要填写的内容大部分个性的(只有少部分是共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所设计的表单样式,表单的结构、元素、以及展现形式是有差异的,统一的表单无法完成这些具体的信息的收集,因此需要建设业务表单。业务表单具有以下的特点和要求:1、业务表单是一切信息的载体,所有的信息都是通过表单来展现和收集的。业务表单需要根据各审批事项实际使用的表单或已有系统的表单样式进行定制,要能够支持丰富的表单元素,例如多页、单选、多选、动态行、重复节、密码域、图片域等多样的表单元素,并能够将这些元素有效的组合在一起。2、业务表单经常发生变化。因为表单会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化,例如表单域的删除、增加、修改属性等,因此业务表单定制工具能够快速的实施部署,不需要再进行开发,为部委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能够经过简单培训进行自定义,满足易用性的要求。3、业务表单的存储和交换需求。表单设计主要是根据预定义的各种元素,通过用户定制的界面样式,将各元素分别放到用户预想位置,生成了基本的页面,同时,根据各元素的基本属性和规则,将部分逻辑代码添加到页面中去,最终生成了XML格式的表单源文件,同时包含着HTML的源文件。4、业务表单与统一数据的映射。自定义的业务表单满足了业务展现丰富的要求,但是也产生了差异性,例如同样是工程名称的具体含义的表单域属性,在不同的表单里面可能定义的域名称不一样,这就为数据的统一产生了困难,因此需要在表单域自定义的基础上增加表单的域含义,达到意义的一致性。5、二次接口开发。由于业务表单实现的要求必须是可视化定制的,主要的工作是设计表单的元素和展示形式,但仅仅罗列表单元素是不够的,表单内部数值之间的计算以及表单元素与基础数据的验证等等,还是需要通过简单的接口调用方法来实现,系统需要提供通用的调研方法,以满足表单元素的计算、验证等工作。6、业务表单与基础数据采集。业务表单中承载了丰富的数据(例如企业信息、工程信息等),要将这些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在业务办结完成后,将这些表单的数据归类到不同的基础数据中,为以后的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提供条件。3.3.7工作流引擎在行政审批系统中构建审批业务,实现网上审批是系统的建设核心,它通过工作流系统和业务表单系统的协调工作来实现对业务的实现。通过流程建模工具与表单资源设计器工具分别制定出了业务的过程模型和业务的数据模型。那么这两个模型分别与组织机构模型有着一定的映射关系。将过程模型部署到工作流引擎上之后,工作流引擎就可以按照定义的规则进行流转运行,生成待办任务;同时,业务数据模型部署后生成业务数据结构以及存储空间,通过表单解析引擎的解析支持得以展现,业务数据模型完成了业务的数据存储需求,那么通过与工作流系统的映射,实现了业务数据的流转审批过程。3.3.8 平台安全性需求系统安全设计需从多方面对系统安全分析,包括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应用系统级安全、系统平台级安全、管理级安全等多个方面。因跨部门联合审批需采用企业自助申报为入口的,为达到应用效果,安全方面主要考虑以下方面:1)可信性:信息的来源是可信的,即信息接收者能够确认所获得的信息不是有冒充者发出的。2)不可窃取性:信息在在通信、存储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不被非法访问者所窃取。3)完整性:要求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保证其完整性。也即信息接收者能够确认所获得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没有被修改、延迟和替换。4)不可抵赖性:要求信息的发送方不能否认自己所发出的信息。同样,信息的接收方不能否认已收到了信息。5)访问控制:拒绝非法用户访问系统资源,合法用户只能访问系统授权和指定的资源。3.4项目应用系统建设要求3.4.1业务管理子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对跨部门审批事项的管理,按照自定义和组合的方式实现灵活配置的管理方式。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具有分类别、分主题;分项目、分阶段等特点。3.4.1.1 跨部门事项管理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一般都有比较明确的指向性,针对于某一列表的办事提供服务,如常见的:企业注册类、建筑工程类。类别的不同决定了使用企业类型、参与部门、参与审批事项等的不同。跨部门事项管理实现自定义跨部门事项的类别,根据梳理情况建立相应分类,并可进行修改和管理。事项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事项编号、事项名称、事项主题、所包含阶段(详见事项阶段管理)、事项状态等。3.4.1.2 事项阶段管理按照不同的跨部门事项,划分相应的阶段、工程单体;并可对每一个阶段和工程单体进行单独修改和管理。 阶段基本信息管理可以按照联办事项为线索,具备联办事项各阶段的新增、修改和删除功能,包括维护各阶段的阶段名称、阶段描述、阶段时限等信息。事项阶段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阶段编号、阶段名称、牵头部门、阶段时限、所用表单、步骤顺序、阶段类型、阶段描述等。?节点管理:对阶段所包括的节点进行管理。?阶段定制:使用图形化工具,对阶段的节点进行编辑和连接,制定阶段的流转图。?阶段部署:对一个阶段配置好的流程图进行部署和发布。3.4.1.3 阶段节点管理阶段内的事项(节点)管理,包括维护节点名称、节点描述、节点关联动作、节点规则、节点前置后置函数、节点类型等,可分为静态节点、联合节点、单事项节点、多事项节点等不同类型。?企业节点:在项目阶段中,企业(或牵头部门)需要填写的环节。填写的内容主要是项目相关信息。?静态节点:在项目阶段中,因对接问题暂未接入的委办局和事项,可以通过填写的方式输入业务流水号等信息,该种类型的事项为静态节点。?联合节点:需要由多部门参与的节点为联合节点,主要有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业务节点要求。?单事项节点:由某个具体审批事项构成的节点为单事项节点。?多事项阶段:由多个事项联合组成的节点为多事项节点,一般为同一事项的类别(小项)组成。例如:环保局的环评事项,可按建设规模分为审批表、报告表和报告书等。3.4.1.4 阶段表单管理利用表单设计工具,可设计不同项目和阶段的表单,并可实现阶段间的表单数据映射。3.4.1.5单体事项管理在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编排过程中,所使用的单体事项来源于支撑平台的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单体事项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办事指南、事项接入信息化配置信息、网办信息化配置信息(含网办入口、单点登录等配置)。3.4.1.6联审图形化工具利用支撑平台的工作流工具,对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包括某一主题或阶段)进行图形化编排。通过编排设定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及相关事项、联合事务环节等,设定不同审批事项的前后置关系,以及阶段或主题联合事项使用的表单等。3.4.1.7发布及版本管理对编排好的跨部门事项进行发布,在发布后在网上和自助终端可进行办理;多次发布进行版本管理。联审事项发布后,可在外网和自动终端等入口自动匹配并更新最新发布内容,公众和办事人员方便快捷了解最新联审流程、办事依据和办理程序等内容,及时准确的进行统一发布版本的数据推送。3.4.2业务运行子系统3.4.2.1 事务中心事务中心是跨部门审批的统一业务办理入口,一个项目在进行跨部门联合办理时,首先需要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在事务中心进行登记、受理,记录项目基本信息,如果企业已经维护了项目信息或项目处于办理过程中,则不需要重新录入项目基本信息,直接找到该项目进行信息加载,直接进行登记、受理。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登记、受理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办理流程和参与联合办理部门等情况。同时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启动办理流程,为相关参与联合办理部门产生待办业务或待阅业务。3.4.2.2消息中心消息中心包含消息通道管理,消息模板管理,消息发送接口和历史消息查看四个模块。消息通道管理定义了多种消息发送渠道,包含系统内部消息通道、短信通道、邮件通道等,具体进行消息发送是可以选择不同通道进行发送。消息模板管理预先定义好常用消息的模板,在对应的办理过程中进行消息发送时,直接将具体的业务数据映射到模板中,形成规范、统一的消息内容。消息发送接口,为系统提供消息发送支持,系统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果需要进行消息发送,直接调用消息发送接口,将相关消息内容发送给接口,即可完成消息发送,不需要关心消息发送的各个通道的具体实现方式。历史消息查看模块记录了全部待发送和已发送的消息,可以对历史消息进行追溯和查看。3.4.2.3 项目流转控制跨部门审批流程按照定制的流程进行流转,实际上多数项目比较复杂,存在不同的项目办理流程存在一些差异的情况。项目办理的流转部门和需要办理的具体单体审批事项,需要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在接收到项目申请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确定。确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单体审批事项后,首先给办理企业提供办理指引,其次在系统中确定业务流转流程和系统办理监控环节。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按照确定的办理流程,控制单体事项之间的前后置关系,控制项目办理过程。3.4.2.4 单体事项办理项目跨部门联合审批业务办理,由项目各个单体事项的办理组成,单体事项的办理大致分为三种情况:1、委办局有自己的业务系统,但该业务系统相对独立或保密级别比较高,不能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针对这类单体事项,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只是给企业办理指引,同时将办理结果手工录入到业务系统,手动更新事项办理状态。2、委办局有自己的业务系统,同时具体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条件。对于这类单体事项,通过数据交换进行事项办理状态同步,和事项办理过程监控。3、委办局没有自己的业务系统,那么具体的单体事项办理可以在跨部门审批系统进行办理,审批系统提供事项办理的受理登记,流程控制,数据采集,材料管理等全套事项办理功能支持。事项办理状态和结果和事项办理过程监控可以实现无缝融合。3.4.2.5 联合事务办理跨部门审批包含很多需要联合办理的事务,如: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会审等。联合事务办理需要由牵头部门或综合窗口牵头,当项目办理到联合事务环节,统一召集各个联合事务办理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其中包含联办消息通知,联合办理,联合办理结果汇总,联合办理意见出具等。3.4.2.6 项目综合管理以项目的视角对跨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管理,查看项目的办理进度、各单体事项的办理过程等信息。跨部门审批系统通过项目将各个单体事项串联起来,项目综合管理可以查看项目总体办理进度,办理阶段情况,已经每个具体的单体事项办理情况。可以通过项目综合管理模块对具体的项目的总体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和总体进度调控。3.4.2.7 统计分析以事件的视角对跨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查看项目的使用情况以及办理进度,对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统计,支持业务的监管与督办。对跨部门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包括:超时情况统计分析、提前办理情况统计分析、资金投资情况等。超时情况统计分析,对项目总体办理时间进行计算、分析,统计项目总体办理时限是否超出项目办理时限要求,同时进一步进行数据钻取,分析具体的单体事项办理时间,找出具体超时的单体事项。提前办理情况统计分析,对总体办理时限提前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找出具体时限缩短的审批事项,以及事项并联办理情况节省时间情况。项目资金情况统计分析,将某个时间段内的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按照投资规模大小进行分类统计。3.4.3 自助申报子系统企业在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填报中可从网上或大厅自助终端进行填报,为方便企业的填报系统需要提供基础的服务功能为企业使用。3.4.3.1 企业信息维护企业在外网或自助终端注册登记自己的企业信息,并负责维护和完善自己的企业信息,包含法人、资质、注册资本、联系电话、企业地址等。企业信息保存到系统后,形成业务对象信息库,企业以后进行业务办理时就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自动获取到企业的详细信息,即保障了信息的准确性,又不需要重复的数据录入,提供工作效率。通过企业信息维护,逐渐积累和沉淀出企业信息库。当企业信息库数据比较完善时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对企业信息库进行统计分析,为政策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可以将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办理数据与企业信息库关联,保障企业信息库信息的完整和新鲜、准确。3.4.3.2材料库管理分为企业自有材料、政府审批结果材料、 其他材料、自定义分类等,企业可以对具体材料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在网上申报时使用。材料证照库,将企业自有材料,企业申报提交材料,审批过程生成材料和审批结果材料统一保存,集中管理,包含电子文档,和证件扫描图片等。企业可以在网上申报时,直接使用材料库,不需要带实体材料。各个部门业务办理需要的材料和生成的材料,统一按企业保存到企业的材料库中,在办理各个部门的事项时可以直接材料共享,企业不需要重复提交材料,即节约了企业申报事项准备材料的成本,又能提高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效率,还能保障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降低各个委办局审核材料的时间,提升整个项目办理进度。3.4.3.3审批任务管理企业处理申报工作的界面,包括待办任务、进度提醒、下一步任务准备提醒等功能。企业通过审批任务管理模块查看自己已申报的项目办理情况,各委办局事项办理过程中或办理结束后,通过审批任务管理模块给企业反馈进度提醒,和指引下一步需要可以办理的事项内容,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过程等信息。企业通过审批任务管理模块,查看需要企业配合办理的事务,提交材料,过程通知等企业待办信息,共同推进业务办理进展。3.4.3.4项目管理中心企业对已经申报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控,查看项目申报进度、项目情况登记等,企业通过项目管理中心功能查看项目办理进度情况,可以了解项目总体办理到那个阶段,已经办理的事项和消耗的时间,未办理的事项和预计在多少工作日内办完。查看各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前提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信息。3.4.3.5消息中心除通过短信、邮件等接收系统消息外,企业也可以通过消息中心接收和查看系统办理过程中发送的消息,也可以在消息中心进行设置各个消息通道的接收方式,如修改短信接收手机号码,修改消息接收邮件地址等。也可以通过消息中心订阅要求系统在办理到具体环节时发送提醒消息,以便提醒下一步工作。同时对于已经发送过的消息或具体的办理信息,可以通过手工发送消息的方式进行消息重发,或将需要记录和获取的消息通过指定的消息通道发送到消息接收端,便于企业自助获取业务办理信息。3.4.3.6互动交流提供服务咨询和投诉功能,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跨部门审批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咨询内容包括政务中心介绍、提供服务情况、受理流程、具体服务介绍、服务质量监督标准、营业网点及服务受理常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功能需求如下:?提供方便、灵活的查询操作,如模糊查询。?根据受理编号,查询受理服务办理情况。?咨询信息内容应支持表格、图表、多媒体等多种表现形式。?提供咨询信息的灵活调整和定制。?咨询结果可根据客户的要求以传真、语音、EMail、短信等不同的形式回复。?支持对所有咨询操作提供日志记录功能。?可以通过权限控制和信息分类控制不同人员可以查询的不同信息。3.4.3.7 统计分析以事件的视角对跨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查看项目的使用情况以及办理进度,对自我申报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统计,支持业务的监管与督办。提统计分析模块供给企业的统计分析工具,帮助企业分析项目资金、用地面积等项目数据信息,辅助企业决策。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和办理情况的详细报表。可以包含各个项目的办理完成度情况,每个项目现在所处的办理阶段。每个项目的办理耗时及预计完成时间。也可以按照单体事项方式统计,查看每个单体事项的办理时限,每个单体事项对于的项目办理状态等。3.4.4 监督管理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系统改造与接入项目,实现了各委办局单体审批事项的业务集中监督功能,本次项目建设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运行监督需要在接入项目基础上,利用已有的单体事项的基础信息,结合联合审批的业务运行,形成跨部门联合审批的监督管理功能。在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运行过程中,有关监督管理要实现对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运行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需求:3.4.4.1项目全程监督对跨部门事项全程进行监督,能够随时了解当前项目办理所在的委办局及事项,以及每一个单体事项办理的具体环节和办理人等详细信息。3.4.4.2督察督办对涉及到跨部门联合审批的所有委办局和办理人,都能够进行督察督办,发送督办消息、督促办理等功能。3.4.4.3红黄牌及预警管理通过设定预警指标、红黄牌指标,对违反规则的委办局和事项进行预警和发放红黄牌,监督人员通过这些警示信息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3.4.4.4项目管理企业一旦通过跨部门联合审批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该项目的动态档案库,同时根据项目不同的办理单位之间的数据映射关系,存在与不同表单中的所有同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数据都会自动保存在该动态档案库中,有权限用户并可对项目中的立项、环评、项目建设、出让金、抵押、查封等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对于过去手工办理的项目,基础数据维护提供录入界面,以便完成这些事项的数据入库。可以通过项目管理模块对具体的项目的总体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和总体进度调控。即可以宏观的监控项目大的阶段的办理情况,也可以详细的看到各个单体事项中每个办理环节的办理情况。可以对项目总体进度调控,通知各个部门整体协作,也可以针对个别单体事项对相应办理部门进行督办。3.4.4.5绩效考核管理通过设定的计算公式,对参与跨部门联合审批的各委办局进行绩效考核管理,由系统自动采集相关数据并完成评分。3.4.4.6咨询投诉管理对企业在跨部门审批中的相关问题或疑问,提供咨询投诉管理的渠道,方便企业能够及时反馈问题和投诉意见,以便能够更好的完善机制和系统,为企业服务。3.4.4.7统计分析通过对结果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准确及时的了解生产系统的各种情况。统计分析分为受理情况统计、预警情况统计、异常情况统计、违规情况统计、服务质量反馈统计、在线投诉统计。可以以单位或时间段进行不同情况的统计。丰富的统计分类和直观的报表,可以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参考。3.5系统部署实施工作建设要求系统部署实施工作主要是按照项目建设范围要求完成20个主题跨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实施工作。同时满足以下工作要求:?高性能:接入层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提供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可伸缩性: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提供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高可用性:实现企业级 7*24 小时的高可用性,具备容错和自动恢复的功能,支持多机集群的部署方式,并能实现透明地故障迁移和数据恢复;?可靠性:防止非系统级的数据丢失或出错,同时提供对系统级的数据丢失和出错实现恢复和容错的机制;?可扩展性:在进行扩容、新业务扩展和系统接口连接中,提供快速、方便和准确的实现方式;?健壮性:提供可靠的运行环境,保证系统在内部、外部的不可预知的出错情况下,能够提供正确的处理机制;?安全性:提供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以实现对信息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 行;?可管理性:提供良好的系统管理机制,保证可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提供给管理员方便的管理方式,以处理各种情况;?可监控性:提供有效的系统的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况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及排除故障。第五章实施与服务需求描述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事实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必须包含以下内容:4.1项目人员要求本项目除系统开发团队外,应配备相应专职人员进行跨部门流程事项梳理工作的研究。项目梳理人员均需具有政务服务或电子政务领域的流程梳理、法规清理、事务管理等相关经验。4.2实施方面的需求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实施能力方面的信息。4.2.1项目组织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培训、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方案。?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供投标项目的详细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书一致,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项目人员并保证人员稳定,任何变更应书面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对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中标方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4.2.2计划与进度管理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招标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招标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问题管理,特别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并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投标人在完全理解标书的要求后需要对投标人现有系统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提供实施计划,其中需要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交付成果、人员安排和应急计划(方案)等。4.2.3.质量管理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4.2.4.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投标人应提供系统的性能测试报告和相关的压力测试报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提供一个具体的测试方案,并进行相关的压力测试,在经过招标人及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上线;?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提出单元模块、整体测试、用户接受性测试、性能测试和压力测试方案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首先拟定相应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招标人、招标人的咨询公司及监理方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中标人应首先拟定相应验收方案,具体到每一个验收步骤,与招标人、招标人的咨询公司及监理方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应由中标人拟定验收方案,招标人组织,由中标人、招标人、委办局主管单位(其委托建设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多方验收。4.2.5.实施人员和资源中标人应当具有充足、有效的项目实施资源,能对招标人参与项目人员进行有效的知识转移。请投标人根据实际项目经验,说明以下问题:?本项目的实施团队/资源/实施合作伙伴(实施商、硬件商等)的规模、结构、地理分布;?实施团队/实施合作伙伴的人员构成和经验;?提供对招标人的知识转移方案;4.2.6.沟通和风险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明确说明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内部、不同项目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监理人之间信息沟通顺畅。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书中必须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方案。4.2.7.对交付物的要求投标人在交付能够稳高效稳定运行的应用系统之外,还应当交付以下内容:?在需求分析和设计阶段:投标人需要提供整体设计文档,如《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应用系统接口设计》及流程图、ER图、数据字典等;?在项目开发阶段: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项目管理文档,如《项目开发计划》、《项目进度报告》等;?在系统实施和上线阶段:投标人需要提供测试文档和相关上线报告,如《测试计划》、《测试记录》、《测试报告》、《试运行/上线报告》等;?在系统交付阶段:投标人需要提供培训文档和维护手册等:如《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用户手册》、《操作手册》、《售后服务规范》、《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等?其他交付物:投标人需要提供应用软件开发的所有源代码,源代码须有详细的注释,注释不低于代码总量的30%。4.3项目变更需求4.3.1.项目变更控制程序本项目可能会因为对项目的实施前提、项目范围、进程安排、阶段性标准、交付物、价格或付款条件等条款的变更的原因,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变更。本程序的制定是为了检查所有的变更请求,决定哪些需要实施、哪些需要推延、哪些需要否决。在得到招、投标双方的认可后,进度和成本将相应地做出调整。一个有效的变更控制程序对于避免项目延期和超支是必要的。如双方需进行项目变更,则需遵守以下申请程序:4.3.2.提出变更变更申请方需首先填写《项目变更申请》。《项目变更申请》需提交至由招标方和投标方项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的变更管理小组。变更管理小组成员的资格将由双方有关人员做出书面规定。变更管理小组将就《项目变更申请》的技术可行性以及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做出评估。经过批准的《项目变更申请》将转给投标方,未被批准的将被退还给变更申请方。4.3.3.变更程度?重大变更是指引发投标方项目工作量增加的总和,且其增加的工作量不少于10个人日的变更。?一般变更是指引发投标方项目工作量增加的总和,且其增加的工作量少于10个人日的变更。4.3.4.变更内容?业务需求变更?技术方案变更?硬件、运行环境变更4.3.5.对项目变更申请的处理投标方将在接到《项目变更申请》的5天内编写相应的《项目变更建议书》。《项目变更建议书》就《项目变更申请》中所提出的修改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做出以下几方面的说明:?基本修改:功能的增改和删除;?测试项目:测试和重新测试的修改;?系统性能:确认修改项目对系统性能的影响以及增加或改装其它机器是否必要;?其它材料:列出所有其它有关材料;?进度:项目进展情况、提交件的进展速度和协议的终止日期;?费用:确认此修改引起的相关费用的调整;4.3.6. 对项目变更建议书的确认对于重大变更,相关《项目变更建议书》需由双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招标方和投标方项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批准。对于一般变更,相关《项目变更建议书》需由双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确认。如双方确认的变更内容与原合同条款的规定不符,则双方授权代表将在此变更申请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未阐明事宜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若与原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4.3.7.重大变更处理流程?变更申请方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变更管理小组将就《项目变更申请》的技术可行性等做出评估。?投标方以书面形式接受《项目变更申请》,并于5天内给出《项目变更建议书》,提交所需费用和实施计划等内容。?变更管理小组讨论《项目变更建议书》并给出评审意见(若为一般变更,《项目变更建议书》由双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方实施变更工作。4.3.8.变更责任当发生变更时,若从签署合同后的累积变更所增加的工作量不超过1个人月的,投标方可以免费修改。累积增加工作量超过1个人月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处理。4.4技术支持服务需求4.4.1.服务期和响应时间投标人开发的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和升级,并提供7×24小时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服务期满后的维护和升级方式、报价应在投标书中予以详细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在免费维护其内,若系统出现故障,投标人将在半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并安排专业人员须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投标人需要立即提供应急措施和应急方案。此项工作属于免费维护范围,不得另行收费。投标人开发的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第一年需派专人3人或以上驻现场服务,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需列出拟派驻人员的专业经验、资历等详细情况及现场派驻专人的分项价格,便于招标人选择。投标人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4.4.2.数据迁移服务鉴于现有业务系统中保存着各种关键数据(如原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客户数据和业务数据等),招标人将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投标人须承担数据迁移工作,并必须保证数据转换的准确性和正确性,明确承诺不得破坏原有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保证在数据迁移的过程中确保业务正常运行。4.4.3.软件安装、调试服务请投标人提交相应的软件安装和调试方案建议,包括详细的工作表和工作内容,如各种系统环境(至少包括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和生产运行环境)的应用软件、数据库的安装,软件程序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同时,投标人应负责在前述方案中列明环境的安装和调试步骤,并保证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安装调试须通过招标人、监理方和咨询公司验收认可。4.4.4.软件系统维护服务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人的组织结构状况提供多个维修点地址、主要联系人及维护电话供选择。投标人可以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提供相应的软件维护方案。投标人提供的维护和故障排除帮助均以中文形式表达。请在提供的维护方案中说明下列信息:?定制程序方面的软件维护;?估计的预防维护服务的频率及持续时间;?其他客户的满意程度,请提供证明材料。4.4.5.产品升级服务请投标人提供产品版本升级管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说明以下问题:?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将所有现有版本进一步更新的信息和二周以内准备推出的新系统版本的信息通知招标人,并在接到招标人请求起一月内提供并安装更新版本;?应说明支持以前版本的政策,例如:投标人发布新版本后,原有老版本的用户若未作出相应升级或在作出相应升级之前,投标人是否会继续提供对老版本的支持服务;?若无声明任何新版本升级和安装费用支出应被视作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升级实现方式,例如是远程还是现场技术支持。4.5培训服务需求4.5.1.总体要求投标人的培训应满足下列目标:?用户能操作和使用新应用系统提供的各种功能。?如果系统出现一般性问题,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诊断和处理。?安全管理人员能够了解所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能有效合理地实施这些措施。?投标人的技术转让应能使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能够部署,运作,支持,维护和为系统升级。★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安排合适和足够的培训以使其在实施过程中有效参与并且在实施完成后顺利交接,其中培训包括各个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和后台管理人员,包括各政务服务大厅的业务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培训方式分为集中或者单独培训。4.5.2.培训要求?管理层用户投标人应对管理层用户提供培训,使其能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业务部门用户投标人应为各业务部门用户提供培训使其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应模块。?信息系统管理员投标人应在以下方面为信息系统管理员提供培训:?系统安全、系统备份和系统管理方面?J2EE或.NET架构、SOA和Web Services和数据库管理方面培训层次应该丰富以针对性地为其员工提供系统及其系统资源管理方面的培训。?系统安全管理投标人应为系统安全管理员提供培训,以使其理解系统的安全理念和提供的功能,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防止系统的非法侵入。?其他用户提供其他可以满足培训目标的培训课程。4.5.3.培训计划和准备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培训计划,至少应说明下列事项:?每次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内容、课程概述?授课者资历、授课方式?每一培训课程所提供的资料、对参加者的要求所有培训的相关资料应于课程开设前3天内准备完毕。一整套授课者讲义,讲义以电子文档(PPT或PDF)的形式于课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使用这些资料为其员工提供内部培训。投标人应指出参加每一课程所需的资格,反之,则应被视作不需相关知识和经验。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二)项目通过用户方初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三)系统试运行期满,项目通过用户方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 (四)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备注:系统维护期为一年(自系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登记编号: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书项目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委 托 方(甲方):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开发方(乙方): _______ 签订地点:广州签订日期: 2012年 月日 有效期限: 年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49)和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开发方(甲方)与委托方(乙方)签订,并经开发及委托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49);3. 开发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以上文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差异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二、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使用计算机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等实现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应用软件。2.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共同组成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协调的最终决定机构,指定专门接口人员负责双方的协调事宜,并负责除合同本身之外的本项目其他确认事宜。具体组成方式及内容见《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管理委员会章程》。3.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查并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需求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4.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同样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同样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5.,《项目需求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____个工作日完成系统的开发。6.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7.为后期工程预留接口,并为后期工程的顺利开展作技术准备,包括以下:在软件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方面具有灵活性,方便以后能够扩充新的系统进来。8.系统设计要做到:代码标准化、模块标准化、文档标准化、测试标准化以及信息标准化。9.提交的成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同时以光盘形式向甲方提供计算机软件,即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即系统的可执行程序。10.提交的技术文档:(1)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2)系统概要设计方案(3)功能规格说明书(4)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5)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6)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7)系统维护手册(8)用户操作手册(9)测试报告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代码、使用手册等。11.培训乙方为甲方在甲方所在地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包括:(1)系统开发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系统开发、系统维护人员,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自己维护和扩展系统的功能。乙方提供必要的师资、教材、实践环境和场地。(2)乙方将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内容为乙方开发的系统等。12.售后服务承诺(1)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含系统试运行期间3个月的免费售后服务),为甲方作技术支持,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2)系统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如试运行期系统运行正常,达到用户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在系统试运行期共3个月内,乙方将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免费的培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内容为乙方开发的系统等。(3)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必须在4小时之内派员到现场维护。三、义务和责任(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2、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系统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的技术资料,包括接口等。3、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督导。有关与系统开发相关的其他方面进行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时由甲方牵头进行,若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先经甲方确认。4、甲方应按期按质的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及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投入合格的、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包括开发工具、开发场地等。2、乙方负责与甲方协商后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乙方应按期按质的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公开本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开发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而且应保证使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开发系统的技术。4、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每周召开开发例会,向甲方通报开发进度。6、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一年的应用系统非数据结构改变的功能改进性维护及长期免费纠错性服务。四、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1最终的验收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本项目《项目需求说明书》为验收依据。2《项目需求说明书》的内容自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系统功能需求,如有减少或降低,须有专门说明,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才能生效。五、研究开发计划(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拖延签署合同,以下开发计划中的时间应往后顺延)(请乙方补充)六、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二)本项目的总投资(即总费用)包括了研究开发经费、报酬、一年服务期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元人民币( 万圆人民币整)。(三)支付安排: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项目通过用户方初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系统试运行期满,项目通过用户方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 4.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项目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备注:系统维护期为一年(自系统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七、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乙方。八、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在广州市履行。九、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系统开发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系统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完成开发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系统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十、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1、甲方在系统投入使用后,有关本系统上新业务的有偿开发,乙方可以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2、本合同规定的免费技术维护期满后,进入有偿技术支持期。甲方在上述的维护期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偿技术支持合同,确定有偿技术支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的方式和内容。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研究开发受到影响,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共同协商调整开发工作进度。十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给甲方的软件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同时,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十三、验收标准和方式为了保证系统的设计质量: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时间投入系统设计与开发中,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开发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接洽工作。2、系统在开发和试运行期间,甲方要定期进行审计和阶段评估。3、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技术指标,按《项目需求说明书》为准,双方联合组织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十四、系统推迟开通、延期付款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按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49)中所规定的时间按时开通,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由于甲方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如系统推迟开通,给予一周的宽限期,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3经双方确认,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系统推迟开通,则不在索赔之列。4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将不退还给甲方。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则乙方需将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甲方。5如乙方开发的系统功能不能通过系统验收,则给予二周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二周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之20%的罚金,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6若因乙方原因,该系统在运行期间,若因应用系统原因而致客户资料或设备毁损,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7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则给予七日的宽限期,超过七日后,每天罚款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十五、争议的解决办法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议对合同做修改或补充,必须在所需更改的内容生效十日以前提出,经得另一方同意并鉴定、补充合同书后进行。2、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所在地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两者任选其一)。十六、其他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国家政策法律变更和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非甲乙双方人为因素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任何责任,并可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委 托 方: 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开发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2.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原型演示及答辩响应性评估3.6.1由有效投标人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委根据其原型演示及答辩表现,依据以下第4点的“原型演示及答辩响应性评估表”中的“评审内容”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 3.6.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原型演示及答辩评分。3.7.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7.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原型演示及答辩评估权重403020103.7.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原型演示及答辩得分;3.7.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7.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3对本项目及已建信息系统关系、建设目标的理解程度结合现有信息资源情况和应用现状,对政务中心信息化进行分析,剖析问题,指出建设关键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对本期建设的关键问题分析和理解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对本次建设的目标理解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本项目总体设计,包括总体框架、技术路线等对项目总体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方案先进,能够很好的满足政务中心的业务功能需求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能够提出合理的技术体系架构和支撑平台,能够为未来业务变化最大程度减少二次开发的难度和工作量的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整个系统的分层架构清晰合理,满足招标要求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6对跨部门流程事项梳理与优化工作理解清晰响应完整合理对跨部门流程事项的梳理过程、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对跨部门流程事项的各种属性分类是否科学合理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跨部门流程事项流程整合优化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实际意义,优化后的流程是否更能体现合理、高效和快捷的原则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对我市45个局委办的跨部门事项流程进行梳理,对完成20个主题的信息化方案支持后续的开发工作响应程度。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9系统技术支撑需求理解全面、功能设计的响应情况与接入集成平台系统对接支撑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与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管理系统对接支撑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与证照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支撑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委办局接口管理支撑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单、流程工具平台支撑设计全面合理性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10对并联审批子项目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理解全面、功能设计合理本次项目需要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现有信息化基础,功能设计,需求理解全面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业务管理子系统功能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业务运行子系统功能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自助申报子系统功能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监督管理功能设计全面合理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系统实施方案系统部署实施工作响应合理全面性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项目人员组织要求响应全面,系统开发团队、事项梳理人员配备合理,人员相关经验丰富2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1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法项目实施计划可行,满足项目工期要求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需求,售后服务方案的响应情况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计划1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3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3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国际PMP(或IPMP)项目经理认证证书(2分);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项目管理师(CPMP),(1分);没有(0分)本项最高3分。2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经验情况主要技术人员具有系统分析师或架构设计师证书3人或以上(1分)主要实施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5人或以上(1分)。32011年经营业绩情况,营业额:(单位:万元)3500或以上,(3分);≥3000,<3500 ,(2分);≥2500,<3000 ,(1分);<2500 ,(0分)。2具有副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每个1分,最高2分。2投标人具备的CMM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CMM(I)三级(含)以上得2分,CMM(I) 三级以下得1分,没有得0分。8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开发实施经验(单个项目金额不少于200万)。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等要点每个1分,最高4分;其中属于行政审批或并联审批类别的,每个另加0.5分,最高加2分;涉及省会城市或副省级城市及省级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另加1分,最高加2分;总共最高8分。3投标人具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每个1分,最高2分;其中属于联合(或并联)审批类、网上办事大厅类的,每个另加0.5分,最高1分;总共最高3分。2投标人获得经2011年的省级或副省级城市政府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有,(2分);没有,(0分)。3具有省级或国家软件协会颁发的A级及以上(AA级、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AAA,(3分);AA,(2分);A,(1分);没有,(0分)。2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人总部在广东地区:2分,投标人在广东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1分;其他0分。表四、原型演示及答辩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1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4演示一:演示跨部门审批事项管理与办理功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原型或产品演示最高为4分;ppt演示或方案讲解最高为2分。4演示二:演示监督管理子系统的全程监督管理以及督办功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原型或产品演示最高为4分;ppt演示或方案讲解最高为2分。2项目团队答辩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1分);回答问题准确到位(1分)。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2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电子政务项目并联审批子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049)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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