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小型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小型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小型机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13-04-19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小型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C-2013-40

二、招标内容:

小型机维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带“★”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维护服务的合法有效授权;

4、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5月12日止每天9—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1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招 标 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哲

电 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银 行 帐 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2869 6273 8627

联 系 人:周志强

电 话:****-********

传 真:****-********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小型机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LZC-2013-40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 评标方法 小型机维保服务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小型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LZC-2013-40 二、招标内容:小型机维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的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带“★”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维护服务的合法有效授权;4、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4月20日起至2013年5月12日止每天9—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1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5月13日13: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5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招 标 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联 系 人:李哲电话:0411-********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邮编:116011银行 帐 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2869 6273 8627联 系 人:周志强电话:****-********传真:****-********?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 明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联 系 人:李哲电话:0411-********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人:周志强于全成电话:****-************************ 传真:****-********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2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报价的1%。15.3投标保证金递交:① 投标保证金采用汇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和银行保函形式的,可与投标文件同一递交时间到投标现场递交;②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和支票形式的,必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期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到账(收款单位: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2869 6273 8627)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 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 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 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 现金(因投标人须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返还事宜,建议外地投标人不采用)⑤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⑥ 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支票、电汇、银行保函之一种。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19.1投标截止期:********年51月13日1313点30分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期当日1313点30分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受理区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受理区(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开 标 与 评 标22.1开标日期及时间:********年51月13日1313点30分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一开标室。23.2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授 予 合 同28.1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29.1服务类型:服务中标服务费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至500万元费率为0.8%。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9.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11供货要求:(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维护项目报价一次包死。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投标人资格2.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5投标人资格要求: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联合体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2.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6.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6.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6.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6.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6.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6.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6.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6.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6.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2.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7.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7.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2.7.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2.7.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用户需求书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分标准5.2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十(10)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填写5)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6)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7)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8)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货物单价和总价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用户需求书和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5)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即: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3)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5)产品经销授权书(如要求的话请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人财务状况;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应对货物配置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主要设备或关键部件的名称、规格和制造商等)。2)货物在保修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附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附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规格型号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生产许可证(如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话)。6)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或印刷宣传品,包括货物制造商网站发布的资料。7)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节能和环保产品应当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别说明除对该二类产品介绍外,还应包括这些产品的投标价格和这些产品作为设备主要部件时的部件价格,并计算出这些产品的总价。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带有《清单》或《目录》的发布批次、序号(页码)、产品信息等内容的复印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货物合格性文件。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支票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电汇;或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29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或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应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现金)”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函格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含交货期和付款方式);8)投标人对同一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系统严重漏项;12)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且不能按本须知第23.3.2条作出合理解释的;13)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报价、技术、商务和加分项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分标准)。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6.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综合得分最高。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及《大连日报》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招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招标人利益不受损害。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有预付款的话)29.2.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0. 中标服务费30.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0.2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30.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30.4中标人如未按30.1和第30.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注:合同详细格式参照本行业合同要求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 (乙方),进行,双方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根据年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招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项目服务,负责对甲方现有的设备提供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及时解决相相应应问题,甲方对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功能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进行修改和解决相应问题,若由硬件故障引起的问题及时给出准确的硬件故障判断。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内。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四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其余价款即合同价款的20%自维护服务期满后(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服务要求)七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四、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服务目的:下列具体的服务内容,为必备的服务项目。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招标服务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逾期开展维护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项目实施方案3.乙方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维保服务范围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主要配置备注1小型机(容灾)IBMP595116颗2.3G P5+ CPU/128G内存第三方服务2★小型机(交换区)IBMP595112颗2.3G P5+ CPU/64G内存7*24小时的原厂服务3★小型机(决策区)IBMP595112颗2.3G P5+ CPU/64G内存7*24小时的原厂服务4★存储(容灾)IBM83001双控制器/4GB光纤通道/9T可用容量7*24小时的原厂服务5★IBM HMC控制台IBM HMC控制台37*24小时的原厂服务二、维保服务要求1、 投标人需安排专人接听技术服务电话,投标文件需提供服务的电话号码。2、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的定期预防性维护和设备出现故障后的维护。根据用户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以及用户方的需求,向用户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设备保修、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时间段为7*24小时。要求投标人在本地至少有两位以上工程师,每位工程师具有IBM595两年以上维护经验。按照用户方的需要对所有的小型机、存储等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3、投标人提供维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保设备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更改产品参数配置,保证维保产品与用户其它设备及系统无障碍连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4、容灾IBM 595小型机出现故障,1小时内响应,备件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为确保信息安全,故障硬盘不返还,直接更换新的硬盘,设备备件需原厂备件,需要第三方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解决故障。第三方服务时段为7*24小时。如果出现无法修复的问题,需要购买IBM单次服务,费用由投标人解决。第三方工程师每季度至少一次在用户现场进行巡检,并出具服务报告。5、交换IBM 595小型机、决策IBM 595小型机、容灾IBM 8300存储出现故障,1小时内响应,备件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为确保信息安全,故障硬盘不返还,直接更换新的硬盘,其中原厂服务的设备备件需原厂备件库备件,需要原厂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解决故障,原厂服务时段为7*24小时。厂商技术人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在用户现场进行巡检,并出具服务报告。6、以上服务产生的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和更换备品备件的费用以及交通费,相关耗材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7、投标人提供用户方4人培训,每人3天。培训费用(若有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但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违背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用户有权与投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本项目重新招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CZ********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项目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项目基本内容费用(万元)12345678910……合计小写大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手签)注:(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有明确规定;(2)由投标人填写。 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 ?(五)投标人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六)投标人提供具有带“★”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维护服务的合法有效授权(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注:如果提供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投标文件副本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七)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维保服务方案 五、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六、其 他(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二)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将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五)预付款保函的格式和内容致: 根据 付款方式的约定, (以下称“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人民币(大写) 元(RMB¥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以保证其履行合同的上述条款。本银行受卖方委托,作为保证人,当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就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于日内予以支付,以保证在卖方没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条款第条的责任时,买方可以向卖方收回全部或部分预付款。本银行还同意: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采购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的有效期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买方向卖方收回全部预付款之日期止。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日 期: 年 月日?(六)其他文件和资料 七、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年 月 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合同签次日起一年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 标 方 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3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维护服务方案10040%1、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得100-90分);2、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合理,了解本项目情况,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得89-60分);3、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9-40分)。应急预案10028%1、优秀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成熟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89-7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一般(得69-50分)。商务投标人业绩1002%专家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业绩得20分,满分10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维保服务保障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