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ZWQT2021-11)绿地杭州湾三期(文创宜居1#d地块)前期物业管理资格预审

(编号:HZWQT2021-11)绿地杭州湾三期(文创宜居1#d地块)前期物业管理资格预审

索引号:330290000000/2021-00738组配分类:采购招标
文件编号 生成时间:2021-03-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发布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号:HZWQT2021-11)绿地杭州湾三期(文创宜居1#d地块)前期物业管理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22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机构: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绿地杭州湾三期(文创宜居1#d地块)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期

1、项目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大道以西,海裕路以南。

2、项目概况:

2.1总建筑面积:项目用地面积171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803.31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8251.08平方米,其中住宅28411.80平方米,专变156.92平方米,公变292.57平方米,商业7375.97平方米,垃圾房47.46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住宅)95.6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商业)55.27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住宅)115.68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商业)67.86平方米,生活水泵房164.92平方米,文化娱乐937.85平方米,门卫7.67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115.76平方米等,地下建筑面积14552.23平方米,容积率2.2,绿地率25%,住宅户数292户,机动车停车位(小型车位)401辆,非机动车位614个,容积率2.2%, 绿化率25%,建筑密度34.58%。

2.2建筑性质:高层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期: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

3.3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现场查询(具体以报名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报名。若在报名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报名截止三天内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3 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除双休、节假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办理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4.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2《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表1);

4.3资格预审文件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简历、上岗证书、学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资格预审文件装订成册,封面应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联系人:许老师0574-89388844。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5.1确定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方式:由招标人选择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选择的因素有:投标人业绩(五个及以上在管的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商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等。

5.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五家或大于等于三家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5.3招标人在2021年3 月31 日前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名单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须经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房地产业科)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确认。

六、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3、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7.1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7.2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整。

7.3方式:

①银行电汇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HZWQT2021-11)。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号:383159728218

②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4月9日前。

③保险保单

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4月9日(含)前办理。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人保可通过线下办理(0574-63081957)。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 )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4月9日前。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登记备案手续。

2、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各投标单位原则上可指定一人(须出示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且出示时颜色为绿色,和提交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出示甬行码(或宁波健康码)且出示当时颜色为非绿色,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时需同时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文创园附楼三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岑工

电话:15955317368 电 话:0574-58976332

传真:/传 真:0574-58976332

附表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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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前期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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