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项目
第一章遴选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建设”)拟公开遴选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仓储物流园及配套项目、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供水补水及配套项目、屏山县江南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映江台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公司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1.各参选人应具备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丙级以上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遴选规则
1.本次中选人的确认,采取报名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为评标办法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遴选文件。
2.若各服务机构报价人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3.若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次序。
四、报价要求
按照各项目最高限价的总价统一下浮%作为报价(其中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仓储物流园及配套项目最高限价为11.5万元;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供水补水及配套项目最高限价为7.15万元;屏山县江南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最高限价为4.8万元;映江台项目最高限价为4.8万元)。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6日下午18时00分止,(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地点: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214号)现场获取,本次报名不支持邮寄方式。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相应文件时间:2021年3月 29 日 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一致)参选人在截止时间10时00分后送达的遴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地点: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递交用密封袋密封好的遴选响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不接受邮寄的遴选响应文件。
七、参选保证金
1、本次遴选活动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请各参选人于2021年3月28 日 18时 00 分前通过参选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转账时分别在备注栏应注明名称、用途;参选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股份有限公司
3、各参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视为自动放弃参选。遴选人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无息向未中标人退还参选保证金(退还参选保证金时提供: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参选保证金转账凭据、公司开户许可证等)。
八、公告发布
通过宜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发布公告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屏山县岷江大厦12层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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